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二、圣言及其灵义或内义(摘自《属天的奥秘》)
WH6.圣言的必要性和卓越性。凭自然界的光不可能知道主,天堂和地狱,人死后的生命,以及人获得属灵和永恒生命所凭借的神性真理(8944, 10318—10320节)。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证实:许多人,包括他们当中有学问的人都不相信这些事,尽管他们就出生于圣言所在之地,并通过圣言接受过这方面的教导(10319节)。因此,有必要从天堂赐下启示,因为世人本为天堂而生(1775节)。故每个时代都有一个启示(2895节)。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相继出现了的各种启示(10355, 10632节)。生活在大洪水之前、其时代被称为“黄金时代”的上古之人有一种直接的启示,神性真理因此被刻在他们心上(2896节)。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代教会有一种历史和预言的圣言(2686,2897节):关于这些教会,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247节)。该圣言的历史部分被称为“耶和华战记”,预言部分被称为“诗歌”(2897节)。就启示而言,这部圣言类似我们的圣言,但它适合古代教会(2897节)。摩西曾提到这部圣言(2686, 2897节)。然而,该圣言遗失了(2897节)。其他人也有过预言的启示,这从巴兰的预言明显看出来(2898节)。
无论整体还是每个部分,圣言都是神性(639, 3305, 10321, 10637节)。从经历可知,圣言的一点一画都是神性和神圣的(9349节)。现今对圣言的解释是,它的一点一画都是被启示的(1886节)。
教会尤其存在于圣言所在之地,在那里,主通过圣言被认识,神性真理被揭示(3857, 10761节)。但不能由此推论说,那些出生于圣言所在之地,由此认识主的人,就属于教会;相反,属于教会的,是那些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被主重生的人,因而是那些过着一种爱与信的生活之人(6637, 10143, 10153, 10578, 10645, 10829节)。
L10.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是诗篇(82:6)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祂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远长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是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1, 14)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是诗篇(35:19)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祂的呢?但这不懂律法的群众是被咒诅的。(约翰福音7:48, 49)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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