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2

WH2.在圣言的预言

WH2.在圣言的预言部分,经上多次提到马,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马”表示理解力,“骑马的”表示一个去理解的人;这或许是因为“马”在灵义上,因而在圣言中表示这种事物,显得既奇怪又不同寻常。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许。以色列的预言论到但说:

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箭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向后坠落。(创世记49:17, 18

没有人能知道论到以色列支派中的一支的这个预言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蛇”、“马”和“骑马的”分别表示什么;然而,谁都知道其中隐含着某种属灵事物;至于每一个事物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6398—6401节),那里解释了这个预言。哈巴谷书:

神啊,你乘在马上,你的战车是拯救。你乘马践踏海。(哈巴谷书3:8, 15)

显然,在这段经文中,“马”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因为这些话是指着神说的。否则,神“乘在马上”,并“乘马践踏海”会是什么意思呢?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骑马的颠狂;我必张开眼睛看顾犹大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撒迦利亚书12:4, 5)

这段经文论述了教会的荒凉,当不再明白任何真理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种状态通过马匹和骑马的来描述;否则,“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会是什么意思呢?这与教会能有什么关系呢?约伯记:

神使她忘记智慧,也没有把聪明赐给她;她几时把自己举到高处,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约伯记39:17, 18, 19ff)

“马”在此表示理解力,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样在诗篇,经上说神:

乘驾真理的话。(诗篇45:4)

另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此外,若不知道“战车”表示什么,“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什么,谁能知道以利亚和以利沙为何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又为何“少年人以利沙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因为以利沙对以利亚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2:11, 12)

约阿施王对以利沙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论到少年人以利沙时,经上说:

耶和华开了少年人以利沙的眼目,就看见了,看哪,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以利亚和以利沙之所以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是因为他们两人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马兵”表示聪明。关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47, 7643, 8029, 9372节);“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5321, 8215节)。  

属天的奥秘 #10262

10262.“一欣”

10262.“一欣”表足够结合所需的量。这从“一欣”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欣”,也就是液体的度量单位,此处即油的度量单位,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油”表示主的属天神性良善,这良善是将天堂里的一切事物联结在一起的本质能力;因此,油的度量单位表示足够结合所需的量,以它们结合在一起的一切或完全。主的神性属天良善之所以是将一切事物联结在一起的本质能力,是因为它是一切事物所拥有的生命的本质存在。事实上,神性良善通过从它自己发出的神性真理将生命赋予一切事物;它照着凡接受它之物的特定品质而将生命赋予它们。天使是接受者;世人也是接受者。他们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形成他们的特定品质,这取决于发生在他们里面的接受,因而取决于结合。
  在圣言中,经上提到了两种为了神圣的功用或目的所用到的度量单位;一种用于液体,被称为欣,另一种用于干物质,被称为伊法。欣用来量油和酒,伊法用来量面和细面。用来量油和酒的欣分为四份,而伊法分为十份。欣分成四份,是为了它可以表示将事物联结在一起的东西,因为“四”表示联结或结合。而伊法分为十份,是为了它可以表示接受,其性质或品质用数字来表明;因为“十”表示大量、全部或一切,以及完整或完全之物。“四”表示联结或结合(参看8877, 9601, 9674, 10136, 10137节);“十”表示大量、全部或一切,以及完整或完全之物,“一百”也是(1988, 3107, 4400, 4638, 8468, 8540, 9745, 10253节)。
  “欣”用于献祭用的油和酒,分为四份;而“伊法”用于制作献祭用的素祭的面和细面,分为十份,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相关经文(即出埃及记29:40; 利未记5:11; 23:13; 民数记15:3-10; 28:5, 7, 14)。由此明显可知,“一欣”表示足够结合所需的量,而“一伊法”表示足够接受所需的量。此外,油用来将细面结合在一起,而细面则接受油;因为素祭是由油和细面构成的。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度量单位,是干物质和液体所共用的。干物质的度量单位被称为贺梅珥和俄梅珥,液体的度量单位被称为柯珥和罢特。一贺梅珥含十伊法,一伊法含十俄梅珥;但一柯珥含十罢特,一罢特含更小的十份;关于这一切可参看出埃及记(16:36)和以西结书(45:11, 13, 24)。
  但在以西结书论述新殿的地方,却出现了伊法和罢特的不同划分。在那里,伊法和罢特不是被分为十份,而是分为了六份;那里的欣则与伊法相对应,这明显可见于以西结书(45:13, 14, 24; 46:5, 7, 11, 14)。原因在于,那里论述的主题不是属天良善及其将事物联结在一起的能力,而是属灵良善及其将事物联结在一起的能力;在属灵国度。数字“十二”、“六”和“三”具有对应关系,因为这些数字表示一切事物,当论及真理和良善时,它们表示整体上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方面或一切事物。这些事物由“十二”来表示(参看3272, 3858, 3913, 7973节);也由“六”来表示(3960e, 7973, 8148, 10217节); 同样由“三”来表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因而表示完整或完全之物,就真实事物而言,表示一切或全部(2788, 4495, 5159, 7715, 9825, 10127节)。这些数字之所以涉及相同的事物,是因为更大的数字和通过相乘得到它们的简单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5291, 5335, 5708, 7973节)。
  由于“欣”也表示足够与属灵真理结合所需的量,所以献公绵羊时为素祭取一欣油的三分之一,为奠祭取酒的三分之一(民数记15:6, 7);因为“公绵羊”表示属灵良善(2830, 9991节)。由此可以再次清楚看出,圣言中所提到的数字表示真实事物。否则,摩西五经、以西结书和其它地方如此频繁地用数字来具体说明数量和度量又有什么目的或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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