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关于圣言的进一步的细节
WH17.在希伯来语,“圣言”表示各种事物,如所说的话,头脑的想法,真实存在的一切事物,以及某种事物(9987节)。圣言表示神性真理和主(2533, 4692, 5075, 9987节)。诸圣言表示诸真理(4692, 5075节)。它们表示教义事物(1288节)。十句圣言表示一切神性真理(10688节)。
圣言,尤其预言部分会用两种方式来表达同一个事物;一种涉及良善,一种涉及真理,它们就这样被结合在一起(683, 707, 2516, 8339节)。若不通过圣言的内义,不可能知道哪种表达方式涉及良善,哪种涉及真理;因为有些特殊词语用来表达涉及良善的事物,有些特殊词语用来表达涉及真理的事物(793, 801节)。这种情况如此普遍,以至于仅仅根据所用的词语,就能知道它们论述的是良善还是真理(2712节)。有时,一种表达方式涉及总体上的某种事物,另一种表达方式涉及源于这个总体原则的某个细节(2212节)。圣言还有一种互换(对此,参看2240节)。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4816节)。内义与它自己的主题是一致的,更像是一个断言(4502节)。
那些以圣言为快乐的人,在来世接受天堂的温暖,天堂之爱照着他们从爱中所获得的快乐的质和量而在这温暖中(1773节)。(全书完)
398.“离开耶和华的面”表示与爱之信的良善分离,对此,可参看4:14(387节)的解读。“住在挪得之地”表示在真理和良善之外。这从“挪得”这个名的含义清楚可知,“挪得”是指流浪者和逃亡者;“流浪者和逃亡者”则是指丧失真理和良善者,对此,可参看前文(382节)。“伊甸东边”表示接近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以前爱曾在那里掌权,也表示接近心智的理性部分,以前仁曾在那里掌权。这从关于“伊甸东边”含义的说明(98, 101节)清楚可知,即:“东边”是指主,“伊甸”是指爱。对上古教会成员来说,由意愿与理解力构成的心智为一。事实上,意愿是全部中的全部,因而理解力是意愿的一部分;原因在于,他们不区分属于意愿的爱和属于理解力的信,因为爱是全部中的全部,信则是爱的一部分。但信与爱分离之后,如发生在那些被称为“该隐”的人身上的情形,意愿就不再掌权。由于理解力取代意愿、或信取代爱在心智中掌权,所以经上说“住在伊甸东边”;因为正如刚才所说,信以一种特殊方式被区分,也就是说,被“立了一个记号”,好叫它能得以保存以备人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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