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4

十、主就是圣言W

十、主就是圣言

WH14.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论述主,描述祂人身的荣耀,也就是祂与神性本身合一的一切状态,还有祂征服地狱,使那里的一切事物,以及天堂都恢复秩序所处的一切状态(2249, 7014节)。因此,至内在的意义描述了主在世上的整个一生,主通过圣言不断与天使同在(2523节)。因此,唯独主在圣言的至内在部分,圣言的神性与神圣来源于此(1873, 9357节)。主说,经上凡指着祂的话都应验了,这句话表示包含在至内在意义中的一切事物都应验了(7933节)。

圣言表示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节)。主是圣言,还因为圣言来自祂,关乎祂(2859节),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涉及主;因此,主自己就在其中(1873, 9357节)。由于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里面都有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所以该婚姻唯独在主里面(3004-3005, 3009, 4138, 5194, 5502, 6343, 7945, 8339, 9263, 9314节)。神性真理是唯一的现实存在,它在来自神性的唯一物质中(5272, 6880, 7004, 8200节)。由于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天堂的光,神性良善是天堂的热;由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靠这些存在,正如世上的一切事物靠光和热存在,这些光和热也在它们自己的物质中,并通过它们起作用;又由于自然界通过天堂或灵界存在;所以显然,被造的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圣言被造的,正如约翰福音所说的: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3, 14,2803, 2884, 5272, 7830节)

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主创造的,关于这一点,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137节);这一点在讨论天堂太阳的地方说得更详细,那里说明,这太阳就是主,是祂的神性之爱(HH116-125节);神性真理是光,神性良善是热,二者都来自天堂的太阳(HH126-140节)。主与人的结合是通过圣言、凭借它的内义实现的(10375节)。这种结合是通过圣言的每一个细节实现的,因此,与其它一切作品相比,圣言是妙不可言的(10632-10634节)。一旦圣言被写出来,主就通过圣言向人们说话(10290节)。另外,关于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的结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303-310节)所举的事实。

属天的奥秘 #6353

6353.“他们的剑

6353.“他们的剑是强暴的器械”表教义事物用来摧毁仁爱行为,从而摧毁仁爱本身。这从“强暴的器械”和“剑”的含义清楚可知:“强暴的器械”是指用来摧毁仁爱的事物,“器械”是指服务类的事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强暴”是指对仁爱的摧毁,稍后会看到这一点;“剑”是指教义事物,或宗教教义。因为“剑”是指用来与虚假并邪恶争战的信之真理(参看2799节);因此,“剑”是指教义事物或宗教教义,在此是指用来与真理并良善争战,并毁灭它们的教义,因为这就是那些捍卫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行的,仁爱的对立面在他们当中盛行。
  被那些捍卫唯信的人用来摧毁仁爱行为的宗教教义主要是这些:人得救靠的是唯信,无需仁爱行为;这些行为是没有必要的,人甚至能在他临死的最后一刻靠着唯信得救,无论他整个一生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因此那些所行的只是残忍或抢劫或奸淫或亵渎的人都能得救。所以救恩只是进入天堂的准许,这意味着除了那些在生命结束时领受这恩典的人外,没有人被准许进入;这也意味着有些人凭神的怜悯而被拣选,有些人则被无情地诅咒。然而,事情的真相是,主不拒绝任何人上天堂。人们所过的生活和这种生活的交流(它们在天堂被地上的接受者感知为气味)使得他们完全不可能住在那里,因为他们在天堂被他们所过的生活折磨,比他们在最深的地狱更甚。
  “剑”表示进行争战并杀戮的虚假,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启示录:
  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太平,使他们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启示录6:4)
  又:
  用剑杀人的,必被剑杀。(启示录13:10, 14)
  “强暴”是指向仁爱所施的暴力,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清楚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强暴人已归无有,亵慢人已经灭绝;一切使罪孽成形的都被剪除。他们用一句话就定了人的罪,为在城门口断是非的设下罗网,用虚无的事屈枉义人。(以赛亚书29:20, 21)
  在这段经文中,“强暴人”在原文是用另一个词来表达的;不过,这个词也具有同样的含义;“强暴人”是指向仁爱施暴的人,这一事实由“用一句话就定了人的罪”和“屈枉义人”来表示。
  同一先知书:
  他们的行为都是罪孽;强暴的行为就在他们手中。你们的脚奔向邪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以赛亚书59:6, 7)
  此处“强暴”是指向仁爱所施的暴力,这种暴力也由“流人的血”来表示(参看374, 1005节)。又:
  你地上不再有强暴,境内不再有荒凉和毁灭。(以赛亚书60:18)
  此处“强暴”表示对仁爱的摧毁,因为结果就是地上,也就是教会里的荒凉和毁灭。
  耶利米书:
  我宣告有强暴和毁灭!因为耶和华的话终日成了我的凌辱、讥刺。(耶利米书20:8)
  此处“强暴”也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暴力,因而表示对仁,以及信的摧毁。以西结书:
  这地满了流血的审判,城邑满了强暴。(以西结书7:23)
  “流血的审判”表示对信的摧毁,“强暴”表示对仁的摧毁。
  又:
  他若生一个强暴的儿子,是流人血的,行了这些事中的任何一件;在山上吃了,并玷污同伴的妻,欺压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却向偶像举目,并行可憎的事,取利息,索取高利;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必要死亡。(以西结书18:10-13)
  此处描述了“一个强暴的儿子,是流人血的”,所列举的恶行都是他所摧毁的仁爱行为;因此,“一个强暴的儿子,流人血的”就是一个摧毁仁与信的人。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拯救我脱离凶恶的人,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他们心中图谋奸恶,终日聚集要争战;他们使舌头尖利如蛇,嘴唇下有虺蛇的毒气。耶和华啊,保守我脱离恶人的手!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愿鼓舌伤的人不能立定于地上;祸患必猎取强暴的人,将他打倒。(诗篇140:1-4, 11)
  “强暴的人”表示那些摧毁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的人;“他们终日聚集要争战;使舌头尖利如蛇,嘴唇下有虺蛇的毒气,祸患必猎取他,将他打倒”表示他们与这些真理并良善争战。除此之外,其它地方也提到“强暴”(如以西结书12:19; 约珥书4:19; 玛拉基书2:16, 17;西番雅书3:4; 诗篇18:48; 55:9-11; 58:3-6; 申命记19:16)。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