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3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

WH13.圣言的字义是照着世界上的表象来表达的(589, 926, 1832, 1874, 2242, 2520, 2533, 2719-2720节),它适合心思单纯之人的理解力(2533, 9049, 9063, 9086节)。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8783节),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终止于其中的最终事物,属灵和属天事物立在属世之物上面,如同房屋立在地基上;此外,没有一个外在形式,圣言的内义将如同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屋(9360,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节)。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故是一个属灵意义和一个属天意义的容器(9407节);由于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所以字义里面有一种神性的圣洁,这种圣洁一直延伸到每一个细节,直至一点一画(639, 680, 1869-1870, 9198, 10321, 10637节)。尽管在以色列人面前制定的律法已经被废除,但由于其中的内义,它们仍是神圣的圣言(9211, 9259, 9349节)。为以色列或犹太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这些律法、典章和律例,有一些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意义上仍是有效的;其中有一些要完全照其外在意义来遵守;有一些如果人们愿意,也是有用的;有一些则完全废除了(9349节)。甚至就那些已经被废除的事物而言,由于隐藏在它们内义里面的天上事物,圣言仍是神性(10637节)。

如果不同时照着内义,或也可说,照着来自圣言的真正教义理解圣言,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10402节)。大量异端邪说是从没有内义,也就是没有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的字义中喷涌而来的(10400节)。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无法忍受圣言的内在事物(10694节)。这些人是犹太人,他们今天还是这样(301-303, 3479, 4429, 4433, 4680, 4844, 4847, 10396, 10401, 10407, 10694, 10705, 10707节)。

揭秘启示录 #599

599.“甚至在人面

599.“甚至在人面前使火从天上降在地上”表示证明他们的虚假是天上的真理,接受它们的人会得救,不接受的人则灭亡。这些话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最大的迹象是由从天降下的火产生的;当有人证明真理时,古人当中的一句确认的俗语由此而来,即:他们可以从天上降下火来为它作见证;这句俗语表示他们甚至能作见证到这种程度。真理也通过从天上降下的火来证明,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利未记:
亚伦所献的燔祭被天上来的火烧尽了。(利未记9:24)
以利亚所献的燔祭也是如此(列王纪上18:38)。
“从天降下的火”在反面意义上是见证他们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并将灭亡的征兆;但这火是烧灭的火;如:
烧灭亚伦的两个儿子的天火。(利未记10:1-6)
烧灭二百五十人的火。(民数记26:10)
直烧到营地边界的火。(民数记11:1-4)
以利亚两次烧灭王所差遣的五十人的火。(列王纪下1:10, 12)
从天上降与所多玛的火与硫磺。(创世记19:24, 25)
从天上降下、烧灭那些围住圣徒的营和蒙爱的城之人的火。(启示录20:9)
门徒向不悔改的人发怒,对耶稣说,主啊,你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吗?(路加福音9:54)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从天降下的火”表示一个见证,事实上一个证明,证明真理是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证明虚假是真理,如此处。“火”也表示属天之爱,因而表示对真理的热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因而表示对虚假的热情(AR 468, 4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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