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
WH13.圣言的字义是照着世界上的表象来表达的(589, 926, 1832, 1874, 2242, 2520, 2533, 2719-2720节),它适合心思单纯之人的理解力(2533, 9049, 9063, 9086节)。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8783节),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终止于其中的最终事物,属灵和属天事物立在属世之物上面,如同房屋立在地基上;此外,没有一个外在形式,圣言的内义将如同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屋(9360,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节)。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故是一个属灵意义和一个属天意义的容器(9407节);由于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所以字义里面有一种神性的圣洁,这种圣洁一直延伸到每一个细节,直至一点一画(639, 680, 1869-1870, 9198, 10321, 10637节)。尽管在以色列人面前制定的律法已经被废除,但由于其中的内义,它们仍是神圣的圣言(9211, 9259, 9349节)。为以色列或犹太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这些律法、典章和律例,有一些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意义上仍是有效的;其中有一些要完全照其外在意义来遵守;有一些如果人们愿意,也是有用的;有一些则完全废除了(9349节)。甚至就那些已经被废除的事物而言,由于隐藏在它们内义里面的天上事物,圣言仍是神性(10637节)。
如果不同时照着内义,或也可说,照着来自圣言的真正教义理解圣言,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10402节)。大量异端邪说是从没有内义,也就是没有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的字义中喷涌而来的(10400节)。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无法忍受圣言的内在事物(10694节)。这些人是犹太人,他们今天还是这样(301-303, 3479, 4429, 4433, 4680, 4844, 4847, 10396, 10401, 10407, 10694, 10705, 10707节)。
1953.“她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名为”表示当主的内层人思想这些事时,它的状态。这从上下文(1889, 1925-1926, 1935节;1955, 1958节),以及“称名”的含义清楚可知:“称名”是指认识一个人的性质,如前所述(144, 145, 1754节)。这几节经文描述了主的状态是何性质,或说当这样思想祂的理性时,祂处于什么样的状态。理性本身不能这样思想,但内层人或更高的人能(如前所述,1926节)。理性决不能思想或分析自己的性质,因为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看透自己。必有某种更内在或更高的东西来思想它,因为这种东西能看透它。例如,耳朵不能知道,更不能理解它接收到自己里面的话语;但内在听觉能。耳朵只是辨别清晰的声音或词语,而内在听觉却理解所说的话,随后内在视觉,或内视明白它;一个人就是以这种方式通过听觉来感知话语含义的。视觉体验也一样:从视觉对象获得的最初观念是物质的,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物质观念;但真正审视它们并由此思想它们的,是更内在的视觉。这也适用于人的理性:这理性根本没有真正看见自己的能力,更没有检查自己性质的能力;但必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做到这一点。因此,当一个人能够做到这一点,也就是说,能够感知到存在于他理性里面的任何虚假,或那里发光的任何真理,尤其若能感知到正在斗争并战胜的某种东西时,他就可以知道,他做到这一切的能力从主的流注通过内在人而来。前面(1926节)所说并且此处所指的主的内层人是那与祂的内在人,也就是耶和华合一,因而远在这理性之上的部分。祂从这内层人,如在天堂之光中那样看见并感知到祂的理性若只致力于真理而不致力于良善,将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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