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无数奥秘隐藏在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中
WH11.圣言的内义包含超越人类理解的无数事物(3085—3086节)。它们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也无法解释(1955节)。它们唯独为天使而存在,被他们所理解(167节)。圣言的内义包含天堂的奥秘,这些奥秘与主和祂在天上、地上的国有关(1-4,937节)。这些奥秘并未显明于字义(937, 1502, 2161节)。先知书中的许多事看似不连贯,然而在内义上却以一种优美的系列连贯在一起(7153, 9022节)。
在原文,哪怕一个词,甚至一点一画,都不可从圣言的字义中取走,否则会打断内义;因此,按照主的旨意,圣言直至一点一画都被保存得极其完整(7933节)。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都包含着无数事物(6617, 6620, 8920节)。每一个词也是(1869节)。
主祷文及其每个细节都包含无数事物(6619节)。十诫也是;尽管十诫的外在意义只有一些无需启示,每个民族都知道的观念(8862, 8899节)。在原文,圣言的一点一画都含有某种神圣之物,这一点通过天堂来说明,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60节),那里解释了主的话:
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马太福音5:18)
圣言,尤其预言部分会用两种方式来表达同一个事物;不过,一种涉及良善,一种涉及真理(683, 707, 2576, 8339节)。良善和真理在圣言中奇妙地结合在一起,甚至到了惊人的程度,但这种结合或婚姻只显现给知道内义的人(10554节)。正因如此,圣言及其每个部分都有神性的婚姻和天堂的婚姻(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 5138, 7022节)。神性婚姻,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因此就是在天堂的主,该婚姻在天堂唯独存在于祂里面(3004-3005, 3009, 4137, 5194, 5502, 6343, 7945, 8339, 9263, 9314节)。耶稣表示神性良善,基督表示神性真理,二者一起表示天堂里的神性婚姻(3004—3005, 3009节)。该婚姻,因而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就在圣言内义的每个细节中(5502节)。
在天堂和教会中,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婚姻被称为天堂的婚姻(2508, 2618, 2803, 3004, 3211, 3952, 6179节)。因此,在这方面圣言可以说就是天堂(2173, 10126节)。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因为良善和真理的婚姻就在其中(2758,3132,4434, 4835节)。
内义就是教会的纯正教义本身(9025, 9430, 10400节)。那些照内义理解圣言的人知道教会的真正教义本身,因为内义包含它(9025, 9430, 10400节)。圣言的内在是教会的内在,因而也是敬拜的内在(10460节)。圣言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3419—3420节)。
字义上的圣言就像云,圣言的荣耀在它的内义中(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5922, 6343节),那里解释了“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有荣耀”这句话。在圣言中,“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荣耀”表示内义上的圣言(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以及4060, 4391, 5922, 6343, 6752, 8106, 8781, 9430, 10551, 10574节)。字义中的事物与内义中的事物相比,就像一个抛光的光柱周围投射的粗糙投影;然而,这个光柱里面却有一个美丽的人的形像(1871节)。在灵界,那些只愿承认圣言字义的人表现为一个丑陋的老妇人,而那些同时愿意承认内义的人则表现为一个衣着华美的童女(1774节)。圣言整体上是天堂的一个形像,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天堂类似一个人,在这方面圣言可以说是一个人的形像(1871节)。
天堂作为一个整体,类似一个人,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9-67节);从主发出的神性构成天堂(HH126-140, 200-212节)。圣言以一种美丽迷人的方式呈现在天使面前(1767—1768节)。字义就像身体,内义就像该身体的灵魂(8943节)。因此,圣言的生命来自内义(1405, 4857节)。圣言在内义上是纯洁的,但在字义上似乎不是这样(2362, 2395节)。字义中的事物因内在事物而神圣(10126, 10276节)。
圣言的历史部分也有一种内义,但这内义在它们里面(4989节)。因此,和预言部分一样,圣言的历史部分也包含天堂的奥秘(755, 1659, 1709, 2310, 2333节)。天使并不觉得历史部分与历史有关,而是与教义有关,因为他们在属灵层面上感知它们(6884节)。对人类来说,包含在历史部分中的内在奥秘不如包含在预言部分中的那么明显,原因在于,心智专心并关注于历史部分(2176, 6597节)。
此外还说明了圣言内义的性质(1756, 1984, 2004, 2663, 3035, 7089, 10604, 10614节),是通过对比来说明的(1873节)。
9055.“以烙还烙”表如果存在于意愿内在部分中的任何爱与情感(被伤害)。这从“烙”的含义清楚可知,“烙”是指伤害或消灭爱之良善。之所以说“在意愿中”,是因为爱之良善属于意愿,而信之真理属于理解力(参看9050, 9051节)。之所以说“意愿的内在部分”,是因为下文所说的“伤”表示对存在于意愿外在部分中的爱的一个方面的伤害或消灭。此处,和前文一样,所论述的主题是在内在人和外在人这二者中所造成的伤害,因为“眼”表示伤害理解力的内在部分,“牙”表示伤害外在部分;“手”表示伤害内在人中的真理的能力,“脚”表示伤害外在人中的能力,如前所示。因此,“灼”表示伤害内在人的意愿,“伤”表示伤害外在人的意愿。
人有一个内在意愿,一个外在意愿,正如他有其理解力的内在和外在部分(9050, 9051节)一样。内在意愿在内在理解力所在的地方,外在意愿在外在理解力所在的地方,因为它们必须结合起来。事实上,真理在哪里,良善就在哪里;良善在哪里,真理就在哪里。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因为良善是真理的本质存在,真理是良善的显现。人的理解力和意愿也一样,因为理解力致力于接受真理,而意愿则致力于接受良善。由此明显可知,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主通过信之真理赋予他一个新的理解力,通过仁之良善赋予他一个新的意愿;这二者必须同在,并且必须结合在一起,好叫此人能重生。
“烙”表示伤害爱之良善的原因是,“火”表示爱(934, 2446, 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e, 7575, 7852节);伤害爱之良善是从自我之爱中燃烧起来的恶欲。因为这种欲望被称为“焚烧或燃烧”(参看1297, 5215节)。在以赛亚书中,“烙伤”也表示恶欲:
必有臭烂代替馨香,破裂代替腰带,光秃代替美发,麻衣系腰代替华服,烙伤代替美丽。(以赛亚书3:24)
这论及锡安的女儿,她表示属天教会,也就是处于对主之爱的教会(2362, 6729节);此处的“烙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的恶欲。
凡不知道圣言中有一个内义的人,都以为本章(3:16-24)所提到的锡安女子的狂傲装饰表示这种装饰,并且由于锡安女子当中的这种装饰,犹太人和以色列人要受到惩罚,倒在剑下,如这一章(3: 25, 26)所说的。但事实与此完全不同。这些装饰表示教会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凡阅读圣言的人,只要转向并思考先知书中提到“锡安”和“锡安女子”的经文,都能看出在圣言中,“锡安女子”不是指锡安的任何女子;他会由此看出“锡安女子”是指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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