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1

七、无数奥秘隐藏在圣

七、无数奥秘隐藏在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中

WH11.圣言的内义包含超越人类理解的无数事物(3085—3086节)。它们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也无法解释(1955节)。它们唯独为天使而存在,被他们所理解(167节)。圣言的内义包含天堂的奥秘,这些奥秘与主和祂在天上、地上的国有关(1-4937节)。这些奥秘并未显明于字义(937, 1502, 2161节)。先知书中的许多事看似不连贯,然而在内义上却以一种优美的系列连贯在一起(7153, 9022节)。

在原文,哪怕一个词,甚至一点一画,都不可从圣言的字义中取走,否则会打断内义;因此,按照主的旨意,圣言直至一点一画都被保存得极其完整(7933节)。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都包含着无数事物(6617, 6620, 8920节)。每一个词也是(1869节)。

主祷文及其每个细节都包含无数事物(6619节)。十诫也是;尽管十诫的外在意义只有一些无需启示,每个民族都知道的观念(8862, 8899节)。在原文,圣言的一点一画都含有某种神圣之物,这一点通过天堂来说明,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60节),那里解释了主的话:

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马太福音5:18)

圣言,尤其预言部分会用两种方式来表达同一个事物;不过,一种涉及良善,一种涉及真理(683, 707, 2576, 8339节)。良善和真理在圣言中奇妙地结合在一起,甚至到了惊人的程度,但这种结合或婚姻只显现给知道内义的人(10554节)。正因如此,圣言及其每个部分都有神性的婚姻和天堂的婚姻(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 5138, 7022节)。神性婚姻,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因此就是在天堂的主,该婚姻在天堂唯独存在于祂里面(3004-3005, 3009, 4137, 5194, 5502, 6343, 7945, 8339, 9263, 9314节)。耶稣表示神性良善,基督表示神性真理,二者一起表示天堂里的神性婚姻(3004—3005, 3009节)。该婚姻,因而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就在圣言内义的每个细节中(5502节)。

在天堂和教会中,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婚姻被称为天堂的婚姻(2508, 2618, 2803, 3004, 3211, 3952, 6179节)。因此,在这方面圣言可以说就是天堂(2173, 10126节)。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因为良善和真理的婚姻就在其中(275831324434, 4835节)。

内义就是教会的纯正教义本身(9025, 9430, 10400节)。那些照内义理解圣言的人知道教会的真正教义本身,因为内义包含它(9025, 9430, 10400节)。圣言的内在是教会的内在,因而也是敬拜的内在(10460节)。圣言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3419—3420节)。

字义上的圣言就像云,圣言的荣耀在它的内义中(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5922, 6343节),那里解释了“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有荣耀”这句话。在圣言中,“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荣耀”表示内义上的圣言(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以及4060, 4391, 5922, 6343, 6752, 8106, 8781, 9430, 10551, 10574节)。字义中的事物与内义中的事物相比,就像一个抛光的光柱周围投射的粗糙投影;然而,这个光柱里面却有一个美丽的人的形像(1871节)。在灵界,那些只愿承认圣言字义的人表现为一个丑陋的老妇人,而那些同时愿意承认内义的人则表现为一个衣着华美的童女(1774节)。圣言整体上是天堂的一个形像,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天堂类似一个人,在这方面圣言可以说是一个人的形像(1871节)。

天堂作为一个整体,类似一个人,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9-67节);从主发出的神性构成天堂(HH126-140, 200-212节)。圣言以一种美丽迷人的方式呈现在天使面前(1767—1768节)。字义就像身体,内义就像该身体的灵魂(8943节)。因此,圣言的生命来自内义(1405, 4857节)。圣言在内义上是纯洁的,但在字义上似乎不是这样(2362, 2395节)。字义中的事物因内在事物而神圣(10126, 10276节)。

言的历史部分也有一种内义,但这内义在它们里面(4989节)。因此,和预言部分一样,圣言的历史部分也包含天堂的奥秘(755, 1659, 1709, 2310, 2333节)。天使并不觉得历史部分与历史有关,而是与教义有关,因为他们在属灵层面上感知它们(6884节)。对人类来说,包含在历史部分中的内在奥秘不如包含在预言部分中的那么明显,原因在于,心智专心并关注于历史部分(2176, 6597节)。

此外还说明了圣言内义的性质(1756, 1984, 2004, 2663, 3035, 7089, 10604, 10614节),是通过对比来说明的(1873节)。

属天的奥秘 #3813

3813.至于“肉”

3813.至于“肉”,就至高意义而言,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神性良善;就代表意义而言,它表示被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其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个自我被称为天堂的自我,天堂的自我本身唯独是主的,被归给那些处于良善,并因此处于真理的人。天上的天使和那些内层,即灵处于主国度的人就具有这种自我。但在反面意义上,“肉”表示人意愿的自我,人意愿的自我本身只是恶,因没有被主复活而被称为死人;因此,这个人自己可以说是死的。
“肉”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耶稣就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起来。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6, 58)
很明显,此处的“肉”表示主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祂的肉在圣餐中被称为“圣体”。在圣餐中,“圣体”或“肉”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798, 2165, 2177, 3464, 3735节)。由于饼与酒的含义,和肉并血的一样,也就是说,“饼”是指主的神性良善,“酒”是指祂的神性真理,故饼与酒被吩咐取代了肉与血。这就是为何主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的原因。“吃”表示发生联系,结合并变得人自己的(2187, 2343, 3168, 3513, 3596节)。
这在犹太教会中同样由以下条例来代表,即:亚伦和他儿子,以及那些成圣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要吃祭肉,这肉是神圣的(出埃及记12:7-9; 29:30-34;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若不洁净的人吃了那肉,他必从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饼”(2165节);祭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和主国度中“桌子上牺牲的肉”(以西结书40:43,那里描述了新圣殿),以此明显表示在主国度中对主的敬拜。
就代表意义而言,“肉”表示被主的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当中,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他们肉体中的石心”表示尚未复活的意愿和自我;“肉心”表复活后的意愿和自我。“心”是意愿之良善的代表(参看2930, 3313, 3635节)。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在早晨寻求你。我的灵魂渴慕你,我的肉体在干旱之地渴想你;我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心、我的肉体向生命之神欢呼。(诗篇84:2)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祂必站在尘土上;我这些用皮包裹之物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约伯记19:25-27)
“用皮包裹”表用属世层,诸如死后人所拥有的那种(3539节)。“在肉体之外得见神”表复活后的自我,因此约伯说“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众所周知,在古教会,“肉”表示自我,并且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参看3540节),相应地,他照着那个时代的习俗通过有意义的符号论及这些事,和论及许多其它事一样。因此,那些根据这段经文推断死尸本身会从四风被收聚,并再次复活的人,根本就不懂圣言的内义。那些通晓内义的人知道自己会带着一具身体进入来世,只是这具身体更加纯净。在来世,人们拥有更纯净的身体,因为他们能看到彼此,互相交谈,享有一切感觉,这些感觉就像肉体的,不过更加敏锐。人在世上所携带的身体是为世上的活动而设计的,因而由肉和骨构成;而灵人在来世所携带的身体是为来世的活动设计的,不是由肉和骨构成,而是由诸如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构成(3726节)。
“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意愿的自我,这自我本身只是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自己儿子的肉,女儿的肉,各人吃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由他们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人意愿的自我,也就是人自己的属世倾向以这种方式来描述,是因为这自我只是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因而是反对真理和良善的仇恨,由“吃自己膀臂上的肉,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和同伴的肉”来表示。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 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以及大的、小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以西结书39:17-20)
谁都能看出,“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不是指诸如此类的事物。因此,“肉”具有另外的含义,只是这种含义迄今不人为知。所指的是由虚假产生的邪恶和产生虚假的邪恶,这些邪恶皆源于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从此处所用的每个词明显看出来。
由于就内义而言,由人认知的自我所产生的虚假由“血”来表示,源于人意愿的自我的邪恶由“肉”来表示,故主论到要重生的人时这样说: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由于这个原因,“肉”一般表示全人类(参看574, 1050节)。无论你说人也好,还是说人的自我也好,都是一回事。
就至高意义而言,“肉”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上述经文,以及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凡有血气的,都凭这肉身,即凭主的神性人身而复活;也就是说,每个人都通过将祂的爱归为己有而复活,这种归为己有由“吃人子的肉” (约翰福音6:51-58)和圣餐中的“吃饼”来表示,因为饼是祂的圣体或肉(马太福音26: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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