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L56.该信经内容如下:
1)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某些权威人士所说的,基督教)信仰。
2)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
37)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39)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40)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并供认所行之事。
43)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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