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序 言
几年前,我们出版了以下五本小著:1.《天堂与地狱》;2.《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最后的审判》;4.《白马》;5.《宇宙星球》。我们在这些书中阐述了大量迄今未知的事。现在,按照已经向我显现的主的吩咐,我要出版以下著作:《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篇》;《最后的审判续》;《圣治》(全称《关于神性治理的天使智慧》);《神性全能,全在和全知,无限和永恒》(全称《关于神性全能,全在和全知,无限和永恒的天使智慧》);《圣爱与圣智》(全称《关于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智慧》);《生活》(全称《关于生活的天使智慧》)。我们所说的新耶路撒冷教义是指新教会的教义,就是主如今正在建立的一个教会。因为前教会已经走到尽头,这从我们在《最后的审判续》这本小著中所说的,以及我们将在刚才所提到的小著中所说的可以看出来。在本书最后一节可以看到,审判之后到来的新耶路撒冷,如启示录21章所预言的,是指新教会。
L1.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读到: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领会光。(约翰福音1:1-5)
又: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4)
又:
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
又: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作为光到世界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6, 46)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主就是永恒之神,这神自己就是那生在世上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还说,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又说,圣言成了肉身,他们见过祂。在教会,很少有人明白为何主被称为圣言。然而,祂被称为圣言,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或神性智慧本身。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光,论到这光,经上也说,它来到世界。由于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构成一体,并且来自永恒的那一位在主里面,故经上说“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生命”是指神性之爱,“光”是指神性智慧。“这圣言太初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所表示的,就是这一位。“与神同在”表示在神里面,因为智慧在爱里面,爱在智慧里面。在约翰福音的另一处也是如此: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的自我,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用你自己的自我”表示在你自己里面;因此,经上还说“神就是圣言”;在别处说,主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祂与父为一。由于圣言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故可推知,它就是耶和华自己,因而是主,凡被造的,都是藉着祂造的;因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被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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