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262.“不可杀无辜和义人”表对摧毁内层和外层良善的憎恶。这从“无辜”、“义人”和“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无辜”是指一个处于内层良善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内层良善,如下文所述。“义人”是指一个处于外层良善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外层良善,因为“义”论及对邻之爱的良善,而“无辜(即纯真)”论及对主之爱的良善。对邻之爱的良善是外层良善,而对主之爱的良善是内层良善。“杀”是指摧毁。“义”(righteous)表示对邻之爱的良善,这一点可见于下文。但“纯真(即无辜)”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是因为那些爱主的人被赋予纯真;因为纯真在于从心里承认,一个人若任由自己,只想要邪恶,只感知虚假,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皆唯独来自主。除了那些通过爱与主结合的人外,没有人能从心里承认这些事。这些人住在至内层天堂,该天堂由此被称为“纯真天堂”。所以他们所拥有的良善是内层良善;因为纯真天堂的居民所接受的,是从主发出的爱之神性良善。因此,他们也是赤身的,还看似小孩子。正因如此,纯真由赤身,也由婴孩来代表。纯真由赤身来代表(参看165, 213, 214, 8375节);由婴孩来代表(参看430, 1616, 2280, 2305, 2306, 3183, 3494, 4563, 4797, 5608e节)。
从刚才关于纯真的阐述可以看出,主的神性若不在纯真里面,就无法被接受;由此可推知,良善并不是良善,除非纯真在它里面(2526, 2780, 3994, 6765, 7840, 7887节),也就是除非承认从自我发出的,只是邪恶和虚假,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相信关于自我的前者,相信并意愿关于主的后者就是纯真。因此,纯真的良善就是来自主并与一个人同在的神之良善本身。正因如此,“纯真(或无辜)”表示一个处于内层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内层良善。
由于“纯真之人”或“纯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所以流纯真之人(或无辜之人)的血是大罪。当犯有这种罪行时,全地都会受到诅咒,直到这罪得赦免,这从若遇见有人被刺死在地上所进行的调查和赦罪的过程可以看出来。在摩西五经中,这一过程被如此记着说:
若在地上遇见被刺死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谁击杀他的,城中长老就要出去到被刺死的人四围的城邑;离那被刺死的人最近的城,那城的长老要取牛群中一只未曾被用来耕种过、未曾负轭的母牛犊;那城的长老要把牛犊牵到未曾耕种的荒谷,在谷中打折牛犊的颈项;祭司利未的子孙要近前来;那城的众长老,就是站在被刺死的人旁边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颈项的牛犊以上洗手;他们要回答说,我们的手未曾流这血,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耶和华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以色列民,不要将无辜之人的血放在你百姓以色列的中间。这样,他们流血的罪必得赦免。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就可以从你们中间除掉无辜之人的血。(申命记21:1-9)
谁都能看出,当在这地流无辜之人的血时,调查和赦罪的这一过程含有天堂的奥秘在里面;人们绝无可能知道这个奥秘,除非他们知道“倒在田野被刺死的人”、“未曾被用来耕种过、未曾负轭的母牛犊”、“未曾耕种的荒谷”、“在谷中打折牛犊的颈项”、“在牛犊以上洗手”,以及这一过程的其它一切细节表示什么。除非所吩咐的这些事表示这些奥秘,否则这完全不符合由神口授、一字一句都是受到启示的圣言。因为没有某种更深层次的含义,这样一个过程就是一个毫无神圣可言,事实上几乎毫无价值的仪式。
然而,从内义明显可知它里面隐藏着什么奥秘。也就是说,如果知道“倒在田野被刺死的人”表示在一个良善所存在的教会中,被消灭的真理和良善;“离那被刺死的人最近的城”表示其良善已被消灭的教会所教导的真理;“未曾被用来耕种过、未曾负轭的母牛犊”表示尚未因被恶欲奴役而将虚假引入信仰,将邪恶引入生活的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未曾耕种的荒谷”表示由于缺乏知道而没有用信之真理或良善来培养的属世心智;“在谷中打折牛犊的颈项”表示由于无非而洁净,因为这是无知的结果;“洗手”表示从这大罪中洁净。一旦知道这些事,就明显可知“流无辜之人的血”表示教会成员消灭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和良善,因而消灭主自己。
要知道,这整个过程代表天上这种性质的罪,也就是说,它是无罪的,因为它是出于含有纯真在里面的无知而行出的,因而不算为邪恶。这个过程的一切细节,甚至最小的细节都代表在这个问题上某个本质方面;从内义明显可知每一个细节代表哪个方面。“被刺死的人”是指已经被消灭的真理和良善(参看4503节);“地”是指教会(参看662, 1066, 1067, 1262, 1413, 1607, 1733, 1850, 2117, 2118e, 2928, 3355, 4447, 4535, 5577, 8011, 8732节);“田野”是指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是指教会的良善(参看2971, 3310, 3766, 4982, 7502, 7571, 9139节);“城”是指真理的教义,因而是指教会所教导的真理(参看402, 2268, 2449, 2712, 2943, 3216, 4492, 4493节);“牛”是指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参看2180, 2566, 2781, 9134节);因此,“牛犊”是指婴儿的良善(参看1824, 1825节)。
它“未曾被用来耕种过、未曾负轭”表示这良善尚未由于缺乏知识而服事虚假和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被用来耕种、负轭”表示服事。“山谷”是指被称为属世心智的低层心智(参看3417, 4715节);“荒谷”是指缺乏真理和良善的心智(参看3908节);因此,“未曾耕种的山谷”是指尚未用真理和良善来培养的属世心智,因而是指仍缺乏知识之物;播种的“种”是指信之真理(参看1025, 1447, 1610, 1940, 2848, 3038, 3373, 3671, 6158节)。“打折颈项”是指赎罪,因为宰杀各种牲畜,和献祭一样,都表示赎罪。“洗手”表示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参看3147节);故在此它表示从这大罪中洁净;因为“流血”一般表示向良善和真理施暴(9127节);因此,“流无辜之人的血”表示消灭与人同住的神性之物,因而消灭与他同住的主自己;事实上,与人同住的真理和良善就是主自己,因为它们来自主。
在这些经文(申命记19:10; 27:25; 以赛亚书59:3, 7; 耶利米书2:34; 7:6; 19:4; 22:3, 17; 约珥记3:19; 诗篇94:21)中,“流无辜之人的血”所表相同。就近似的意义而言,“无辜之人”表示一个没有罪,也没有恶的人,在古时,人们还通过洗手还见证这一点(诗篇26:6; 73:13; 马太福音27:24;约翰福音18:38; 19:4)。这是因为来自主并与人同住的良善是没有罪和恶的。如前所示,这良善就是内义上的纯真之良善。不过,存在于外在人中的良善,也就是没有罪和恶的外层良善被称为“义”,如在大卫诗篇:
毁灭的宝座必不与你相交;聚集攻击义人灵魂,将无辜流血的人定为死罪的。(诗篇94: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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