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141.“在别人的田地造成荒凉”表吞噬相互关联的良善。这从“荒凉”和“在别人的田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荒凉”是指通过恶欲剥夺,因而吞噬,如下文所述;“在别人的田地”是指相互关联的良善。“田地”表示教会,田里的庄稼表示良善(参看9139节);因此,“在别人田地”里的庄稼表示彼此相邻并相互关联的良善。因为与人同在的良善就像地上的世代,因而在亲近度和关联性上各不相同(9079节)。那些不在同一个屋檐下,或不在同一个家庭里,然而仍有联系的良善,就是“在别人的田地”所表示的。
“荒凉”之所以表示通过恶欲剥夺,从而吞噬,是因为在原文,用来指“荒凉”的那个词本义是指放火烧,因而也指吃和吞噬。由于这就是这个词的由来,所以此处“造成荒凉”表示通过恶欲所造成的吞噬;因为一个人里面的恶欲就是吞噬的火。每个人里面都有生命之火和生命之光;生命之火是他的爱,生命之光就是他的信。对良善的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构成一个善人和一位天堂天使里面的生命之火;对真理的爱和对真理的信则构成他们里面的生命之光。但对邪恶的爱,也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则构成一个恶人和一个地狱灵里面的生命之火;对虚假的爱和信则构成他们里面的生命之光。然而,在圣言中,对邪恶的爱被称为“燃烧的火”,因为它燃烧并吞噬那些属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物。“燃烧的火”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1297, 1861, 5215, 9055节)。
在原文,这个词就表示通过恶欲吞噬,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必审判祂民中的长老和首领;你们吞噬(放火烧了)葡萄园。(以赛亚书3:14)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吞噬它(或使它燃起)。(以赛亚书30:33)
“一股硫磺”表示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虚假(2446节)。
以西结书:
以色列城的居民必出去点火烧武器,就是小盾大牌、弓箭、梃杖、枪矛;用它们来烧火,直烧七年,甚至他们不必从田野捡柴,也不必从森林伐木。(以西结书39:9-10)
这段经文如此描述了通过恶欲对良善和真理的吞噬和荒凉。不过,若不知道“以色列城的居民”表示什么,以及“武器”、“小盾”、“大牌”、“弓箭”、“梃杖”、“枪矛”、“七年”、“田野的柴”和“森林的木”表示什么,谁会明白这一切?“居民”是指良善(参看2268, 2451, 2463, 2712节);“城”是指真理,因而指取自圣言的教义事物(2268, 2449, 2943, 3216, 4492节);“以色列”是指教会(4286, 6426, 6637节)。因此,“以色列城的居民”是指教会教义事物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已经变成邪恶和虚假的事物。“小盾”、“大牌”和“弓箭”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它们用来保护,以免受邪恶所生虚假的伤害(参看2686, 2709, 6421节);“梃杖”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4876, 7026节);“枪矛”同样表示能力,不过是更内在的能力;“七年”是指一个完全的状态,因而是指完全(6508, 8976节);因此,“烧火,直烧七年”是指通过恶欲完全吞噬;“田野的柴”是指教会的内层良善(3720, 8354节);“田野”是指教会(2971, 3766, 7502, 7571节);“森林的木”是指外层良善(3220, 9011e节)。知道这一切,就能知道上面这些预言描述了通过恶欲对教会一切事物的吞噬,直到内在和外在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荡然无存,这由他们“烧火,直烧七年,甚至他们不必从田野捡柴,也不必从森林伐木”来表示。
在玛拉基书,同样的话还描述了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吞噬:
万军之耶和华说,看哪,那日临近,燃烧如火炉,一切狂傲的和一切行恶的,都必成碎秸;那要来的日子,必把他们吞噬(烧尽),不给他们留下一根一枝。(玛拉基书4:1)
“要来的日子”是指教会的末期,这时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将掌权,并吞噬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直到人的内在和外在里面无一物幸存。这些事由“不给他们留下一根一枝”来表示;良善的和真理的“根”存在于人的内在里面,“枝”存在于他的外在里面。由此明显可知,“荒凉”表示通过恶欲吞噬,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也一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