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011.“我就给你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表一种无可指责,因而免于惩罚的状态。这从“地方”和“逃难所”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方”是指状态(参看2625, 2837, 3356, 3387, 3404, 4321, 4882, 5605, 7381节);“庇难所”,或一个不是经过预谋或偶然杀了别人的人可以逃往的地方,是指无可指责,因而免于惩罚的一种状态。因为那些偶然,也就是不是有意,因而不是由于预谋或任何事先的考虑,或不是出于意愿中的一种邪恶情感而击杀任何人的人没有自己的任何过错。因此,当这种人来到一个庇难所时,他们就免于惩罚。这些人代表那些不是故意伤害任何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从而灭绝他的属灵生命的人;因为他们的状态是一种无可指责,因而免于惩罚的状态。这也适用于那些完全信仰自己的宗教,然而其宗教充满虚假的人,他们利用它的教导来推理反对信之真理和良善,从而使人信服,如有良知,因而狂热的异教徒所行的那样。
这些人由那些要逃往庇难所的人来代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要选择适当的城,为你们作避难城,使误杀灵魂的人可以逃到那里。倘若人没有敌意,无意间将人推倒;或不是故意把器物扔在人身上;或是没有看见他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以致于死,本来与他无仇,也无意害他。(民数记35:11, 22, 23)
申命记:
误杀人的逃到那里可以存活的案例是这样:人无意杀了同伴,素来不恨他,就如他与同伴同入森林砍伐树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木头,不料,这铁器脱了把,飞落在同伴身上,以致他死,这人就可以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申命记19:4-5)
此处描述了一个无可指责、免于惩罚之人的状态,他通过他信以为真理的信之虚假,或通过源于感官幻觉的记忆知识而伤害了某人,从而对他的内在人或属灵人造成伤害。为了表达这层含义,这种意外或偶然事件通过某种器物和扔在同伴身上以致他死的石头,同样通过二人都在森林里砍伐树木时脱把的斧子及其上的铁器来描述。用这类细节来描述这个事件的原因在于,“器物”表示记忆知识;“石头”表示信之真理,在反面意义表示虚假;“斧子上的铁器”也是;“砍伐树木”表示利用自己宗教的教导来争论何为良善。
谁都能看出,如果不是出于某种隐藏的原因,过失杀人不是通过森林中脱把的斧子上的铁器来描述,因为这种偶然事件极少发生,事实上,许多年也未必发生一次。这种偶然事件以这种方式被描述是由于内义的缘故,内义描述了别人通过他由于其宗教信仰的教导而信以为真理的信之虚假而向一个灵魂所造成的伤害。因为凡通过自己信以为真理的虚假造成伤害的人都不是故意,或出于一种更好的良知而造成伤害,因为他是照其宗教信仰,因而出于热情而如此行的。为在内义上表示这些事,如前所述,它们通过那些误杀同伴的人,通过“石头”,通过在森林里砍伐树木,以及在砍伐的过程中没有落到木头上,反而落到同伴身上的斧子上的铁器来描述;因为“石头”是指属世人中的信之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参看643, 1298, 3720, 6426, 8609, 8941节),“铁”也是(425, 426节);“脱把(即木柄)的斧子上的铁器”是指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因为“把或木”是指良善(643, 2812, 3720, 8354节);“砍伐树木”表示将功德置于行为中(1110, 4943, 8740节);但“在森林中砍伐树木”表示讨论这些和类似的事,还质疑它们;因为“森林”表示一种宗教体系。
在耶利米书,“在森林中用斧子砍伐树木”就表示这类事:
埃及的雇勇要全力行进,像砍伐树木的,用斧子来攻击她。耶和华说,他们要砍倒她的森林。(耶利米书46:22, 23)
此处“在森林里砍伐树木”表示照着虚假的宗教习俗行事,破坏诸如构成教会的那类事物。事实上,教会被称为“森林”、“花园”和“乐园”;它凭知识而被称为“森林”,凭聪明而被称为“花园”,凭智慧而被称为“乐园”(3220节),因为“树”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认知或知识(103, 2163, 2722, 2972, 4552, 7690, 7692节)。“森林”因表示知识,因而外在事物方面的教会,故也表示宗教习俗。
在大卫诗篇,“森林”或“树木”表示知识或外在事物方面的教会:
愿田和其中所有的都欢乐!那时森林中的树木都要歌唱。(诗篇96:12)
又:
看哪,我们听说祂在以法他,我们在森林的田野上找到了祂。(诗篇132:6);
这些话论及主。以赛亚书:
以色列的光必成为火,他的圣者必成为火焰。它要焚烧他森林和肥田的荣耀;连魂带体全然烧尽;他森林中剩下的树必稀少,就是孩子也能写其数。他要用铁器砍下森林里缠绕的树枝,黎巴嫩必因大能者而倒下。(以赛亚书10:17-19, 34)
“森林”表示关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方面的教会;“肥田”(Carmel)表示关于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方面的教会;“黎巴嫩”和“黑门”也是;“森林的树”表示认知或知识,如前所述;“孩子也能写的数”表示它们的稀少,“森林里缠绕的树枝”表示记忆知识(2831节)。
同一先知书:
你说,我率领许多战车上山顶,到黎巴嫩那边;我要砍伐其中高大的香柏树和上好的松树;然后我必上它的极高之处,进入肥田的森林。(以赛亚书37:24)
耶利米书:
我必按你们做事的结果刑罚你们,我也必使火在她的森林中着起。(耶利米书21:14)
以西结书:
你要预言攻击南方田野的森林;对南方的森林说,看哪,我必使火在你中间着起,烧灭一切树。(以西结书20:46, 47)
弥迦书:
用你的杖牧放你的民,就是独居在迦密中间森林里的你产业的羊群。(弥迦书7:14)
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森林”不是指一个森林,作为“森林”的“黎巴嫩”和“迦密”也不是指黎巴嫩和迦密,而是指教会的某种东西?然而,至于表示教会的哪个方面,这一点至今仍是隐藏的,因为内义被隐藏起来了。但令人惊讶的是,在如此博学如欧洲(欧洲比其它各大洲都要博学)的世界,在其每一个细节都有一个内义的圣言存在的地方,竟然缺乏关于内义的知识,甚至连对它的意识都没有。然而这种知识却存在于迦勒底、亚述、埃及和阿拉伯的古人当中,并从那里而存在于希腊的古人当中;在他们的书籍、象征符号和象形文字里仍能遇见这类事物。不过,这种知识之所以灭亡,是因为不信属灵之物的任何真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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