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8994.“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表与缺乏情感的真理不同的一种状态。这从“出去”和“男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出去”,即从服事中出去,是指争战或劳苦之后的状态(参看8980, 8984节);“男仆”是指那些充满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良善之人(8974节),因而是指那些充满缺乏情感的真理之人。由此明显可知,“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表示与缺乏情感的真理不同的一种状态。
必须简要阐述一下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有些人充满真理,却未充满对真理的情感,有些人则充满这种情感。前者由以色列人中的男仆来代表;而后者也由以色列人中的婢女来代表。然而,“婢女”代表的不是那些充满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而只是那些充满并非纯正的情感之人,这从刚才的说明(8993节)可以看出来。
那些充满缺乏情感的真理,由“男仆”来代表的人,与那些充满对真理的情感,由“婢女”来代表的人之间的区别类似知道真理与意愿真理之间的区别。知道真理唯独属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意愿真理则属于意愿部分;因而这种区别类似于知识和情感之间的区别。那些充满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在代表意义上由男仆或男人来表示的人对真理和良善没有情感,只对关于它们的知识有情感;因此,他们为了知道真理而以真理为快乐。但那些对真理和良善充满情感,在代表意义上由婢女或女人来表示的人则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没有情感,只对真理和良善本身有情感,如当他们从别人那里听说并感知到它们时的情形。这种情感一般存在地良善的女人身上,而对真理的知识的情感则一般存在于男人身上。
正因如此,那些拥有属灵感知的人喜欢对真理充满情感的女人,不喜欢专注于获取知识的女人。因为按照神性秩序,男人应当认识事物,或处于知识,而女人应当单纯地对它们拥有一种情感,或唯独处于情感;因此,女人不可由于自己的知识而爱自己,而应爱男人;对婚姻的渴望便源于此。这也是为何古人说,女人在教会中要闭口不言。既然如此,那么知识,无论记忆知识还是宗教知识,就由男人来代表,而情感则由女人来代表;此处源于属世之爱的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由婢女来代表。由于这些人与那些充满对知识的情感之人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所以婢女的情况也完全不同于男仆的。因此,这就是以下律例所表示的,即: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然而,要知道,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也是这种情况;而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之人的情况正好相反。在属天国度,丈夫是充满情感的人,而妻子则是充满良善与真理的知识之人。他们当中对婚姻的渴望便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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