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内 义
8971.在教会,众所周知,圣言是神圣的,事实上是最为神圣的。那些处于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不仅承认,还感知到这种神圣性;因为当人们阅读圣言时,对其神圣性的观念一直存在他们里面。但那些未处于信之真理,未照之生活的人不承认,更感受不到圣言中的任何神圣性。当这些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在其中看不到高于其它任何著作中的任何东西。他们当中那些从心里否认圣言神圣性的人,在阅读圣言时还对自己说,世人的著作更优美,因为就字义而言,它们是以一种更优美的风格写成的。这一点通过我对那些在来世从心里否认圣言是受神启示之人的亲身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但当他们被告知,就其中的一点一划而言,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时,他们惊呆了,惊叹于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当他们被进一步告知,并且活生生地被指示,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含有并未显现在文字中的一个灵义在里面,并且在世人阅读圣言的时候,天上的天使就会看见圣言的这层灵义时,他们承认这一点,因为这一点已经展示给他们了。但他们说,他们在世时不知道这一点;他们既不知道,也就没有过错。然而,当检查这些人时,却发现他们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完全不受良知的约束,因此从心里否认神、天堂与地狱、死后生命,以及其它信之事物的存在;这就是他们不承认圣言神圣性的原因。这也进一步清楚表明,凡处于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都认为圣言是神圣的;事实上,他们在阅读圣言时,还能亲身感受到它的神圣性。这一切使他们信服,原因不在于圣言,而在于他们自己;因为对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来说,其内层向天堂是敞开的,圣言的神圣性由此从天使那里流进来;而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来说,其内层向天堂是关闭的,但向地狱是敞开的,相反的东西便从地狱流进来。
以本章中关于仆婢和牛的典章或律法为例。那些因过着邪恶的生活而否认圣言的神圣性之人会说,他们在这些典章或律法中看不到任何神性事物,如经上说:不想自由出去的奴仆要被带到门或门框那里,他主人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还说,被打的奴仆若活了一两天,打他的主人不会受罚,因为这奴仆是他的银子;又如,奴仆因失去一只眼或一个牙就会得以自由;用角抵触的牛要用石头打死等等。那些从心里否认圣言神圣性的人认为这些律法与圣言不相配,尤其与耶和华自己在西乃山上所作的声明不相配;他们以同样的方式看待圣言中的其它一切事物,无论历史部分还预言部分。不过,他们之所以如此看待它们,是因为天堂由于他们的邪恶生活而向他们关闭,因此他们有一种相反的感知。而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则完全不同。
从天堂流入的圣言的神圣性始于何处,这从目前关于圣言内义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即:唯独圣言拥有一个内义,这内义论述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物,也就是永生的事物;它从至内在唯独论述主,因而论述神圣事物,事实上论述最为神圣的神性事物本身;并且当圣言被阅读时,与人同在的天使所拥有这内义,因此,神圣性便从他们那里流出来,那些过着信与仁的生活之人还能感知到这种流入。就本章关于仆婢和牛的典章或律法而言,它们在内义上包含了诸如涉及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以及那些伤害或毁坏属于信与仁的事物并属于对主之爱的事物之人的神性秩序的那类律法。它们在至内在意义上则包含了那些会伤害或毁坏主自己的事物,或说包含了涉及主自己的事物。谁都能由此看出这些典章本身何等神圣,无论它们在字面上显得多么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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