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8928.“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表甚至属灵良善的真理与神之真理的结合。这从“摩西”的代表,以及“挨近”和“幽暗”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在天堂之下与天堂里的神性之真理结合的神之真理,因而是指一种中间类型的真理(参看8760, 8787, 8805节),因此是属灵良善的真理,因为这种真理是在天堂之下的神之真理,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属灵教会就处于这种真理,而摩西作为该教会的首领则代表这真理(7041节);“挨近”是指结合,因为挨近神性就是与祂结合;“幽暗”是指存在于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中间,以及摩西被立为其领袖的那百姓中间的神之真理。神之真理对这教会和百姓来说之所以是幽暗,是因为这二者在神之真理方面都未处于任何光。
首先,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以为他们处在光中。然而,就神之真理而言,他们其实处在模糊之中,甚至处在幽暗之中,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没有任何能使他们明白教会所说的是不是真理的内在感知;他们知道它是真理,仅仅因为教会就是这么说的。凡教会所说的,他们都坚定接受,或自行确认,无论它是假是真。凡对神之真理缺乏任何内在感知的人都陷入幽暗,或也可说,神性真理在他看来就是幽暗。例如,属灵教会成员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圣言内义的存在;即便他们相信它的存在,那也不是出于对事情就是如此的任何内在感知,而是出于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说服。
另举一例。属灵教会成员会说,信是得救的唯一手段,甚至无需仁及其善行。他们之所以相信这一点,是因为教会就是这么说的。他们也没有达到这样一种感知的亮光,以至于自己能看到信只存在于仁所在之地,或这一个属于那一个,如同婚姻中的配偶互相属于彼此;因此,仁才是教会的本质要素,因为它与良善是一致的。这也表明属灵教会处于何等的模糊或幽暗之中。他们因处于这种幽暗之中,故将教会分为许多不同的教会,和关于信之真理的多种教义一样多;如果他们处在光中,这种情况将永远不会出现。因为处在光中的人从不怀疑,更不会否认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教会的本质要素,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一切信之真理都建立在它们上面。同样,他也从不怀疑依赖于这条律法,并被称为信之真理的其它一切真理。这些事在前面有更清楚的说明(2708, 2715,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246, 6289, 6427, 6865, 6945, 7233节)。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连智慧的第一道门槛,或那些属于属天教会之人所在的第一道光线都达不到(参看2718, 3833, 6500节)。
经上说摩西在挨近神时进入幽暗的另一个原因是,摩西作为一个领袖代表以色列和犹太人民,而他们在内在真理上陷入如此的幽暗,以至于完全不知道它们;因为他们认为敬拜的一切和一切神性事物都在于外在事物。这就是为何对他们来说,神性是幽暗;因为众所周知,神性从不住在黑暗或幽暗中,而是住在光中,因为神性就是光本身。因此,当神性被称为“幽暗”时,它是相对于那些没有住在任何光中的人来说的;事实上,构成天堂之光的神性真理向他们只显为这种黑暗;因为他们不信神性真理,甚至否认它们。神性照着各人生活和信仰的品质而向各人显现;因此,祂向那些住在光中的人显为光,向那些住在幽暗中的人显为幽暗。以色列和犹太人民就具有这种品质(参看3479, 3769, 4281, 4293, 4307, 4314, 4316, 4433, 4680, 4825, 4832, 4844, 4847, 4865, 4903, 6304节);并且主在西乃山上照着他们的品质而向他们显为烟、密云、幽暗(1861e, 6832, 8814, 88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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