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8908.不可作谎言的见证人反驳你的邻舍表不可将良善称为邪恶,将真理称为虚假;反之,不可将邪恶称为良善,将虚假称为真理。这从“谎言的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谎言的见证人”是指对虚假的确认。“见证”是指确认(参看4197节);“谎言”是指信之虚假,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反驳邻舍”是指以这种方式对某人说话;因为“邻舍”表示每个人,尤表处于良善的每个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良善本身(3419, 5025, 6704, 6706-6711, 6818, 8123节)。因此,“不可作谎言的见证人反驳你的邻舍”在内义上是指不可向任何人说假话,也就是不可说良善是邪恶,真理是虚假,反之亦然。
必须简要解释一下此中是何情形。凡被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所主宰的人,也就是以显赫的地位或尊贵,或财富、利益为目的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去说并说服别人相信,正义是不正义,不正义是正义,从而扮演谎言见证人的角色。他们具有这种品性的原因是,他们的意愿完全服从于这些爱及其欲望,被它们完全占据和拥有。同时理解力,也就是心智的另一部分虽能看出正义和非正义,却不愿去看,因为意愿战胜了理解力,并通过流入它而说服了它,最终还使它变瞎。这些人没有良知,也不知道良知就在于,称正义的事是正义的,不是因为其它原因,只是因为它是正义的,也就是出于对正义的热爱。在世时具有这种品性的人在来世也具有这种品性,不同之处在于:那时他们不是将正义的事称为不正义的,而是将信之良善称为邪恶,将真理称为虚假;因为世界的正义对应于灵界的良善和真理。他们如此行是毫无良知的,也不觉得羞耻,因为他们活在肉身时,这种事他们就已经学会并习惯了。
“谎言”在圣言中多次被提及,无论在哪里出现,“谎言”在内义上都表示信之虚假和邪恶;“谎言的见证人”,也被称为“暴行的见证人”,表示对虚假的确认,无论是在审判官面前,还是在某个其他人面前,亦或通过在人的内在思维里面的自我说服而在自己面前(如出埃及记23:1等; 利未记19:11, 12; 申命记19:16-20)。“谎言”在灵义上是指信之邪恶和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欲望,你们愿意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站在真理中,因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它的父。(约翰福音8:44)
“谎言”在此表示信之虚假;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犹太人,他们不愿承认主。此处“魔鬼”在灵义上是指虚假,“它的父”是指邪恶;因为虚假来自邪恶,就像儿子来自他的父。属于魔鬼的虚假是信之真理,邪恶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
以赛亚书:
摩押人极其骄傲,他的骄傲、狂妄、忿怒,他的谎言并不坚固。(以赛亚书16:6)
“谎言”表示信之虚假,因为“摩押人”是指那些陷入爱自己的邪恶,因而歪曲真理的人(参看2468, 8315节)。又:
我们与死亡立约,与阴间结盟。我们投靠谎言,藏身于虚假。(以赛亚书28:15)
又:
他们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律法的儿女。(以赛亚书30:9)
耶利米书:
他们各人欺哄同伴,不说真话;他们教舌头说谎。(耶利米书9:5)
又:
看哪,我必反对那以谎言之梦为预言,又述说这梦的,他们谎言使我的百姓走错了路。(耶利米书23:32)
又:
剑哦,要临到说谎者,他们就成为愚昧。(耶利米书50:36)
以西结书:
他们所见的是虚荣,是谎言的占卜,说,耶和华说的!其实耶和华并没有差遣他们。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你们讲虚荣,见谎言,我就与你们反对。(以西结书13:6-9)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和劫掠。(那鸿书3:1)
西番雅书:
以色列的余民必不作罪孽,不说谎言,口中也没有诡诈的舌头;他们必得草吃,必得躺卧。(西番雅书3:13)
启示录:
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并实行谎言的人。(启示录22:15)
在这些经文,和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一样,“谎言”表示信之虚假和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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