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7038.“好叫他事奉我”表被提到天堂,好从那里履行功用或服务。这从“事奉耶和华或主”的含义清楚可知,“事奉耶和华或主”是指履行功用或服务;“好叫他事奉我”表示被提到天堂,好从那里履行功用或服务的原因是:所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并通过主的降临而得救的人,尤其是那些在主降临之前在低地,后来被提到天堂(6854, 6914节),由此进入履行功用或服务状态的人。“事奉主”之所以表示履行功用或服务,是因为真正的敬拜在于履行功用或服务,因而在于行仁爱。人若以为事奉主仅在于定期去教会,在那里听讲道,祷告,并且这就足够了,就大错特错了。对主的真正敬拜在于履行功用或服务;人在世生活期间,这类功用或服务在于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正确履行职责,从而发自内心为自己的国家、社区和邻舍服务,诚实地对待同伴,
照各人的性格而谨慎、勤勉地履行各种职责。这些功用是主要的仁爱行为,也是敬拜主的主要手段。定期去教会、听讲道、祷告也是有必要的;但没有上述功用,它们根本没有任何价值,因为它们并不构成一个人的生命,而是教导这种生命应是什么样子。天上的天使只从功用并照功用获得一切幸福。因此,对他们来说,功用就是天堂。
根据神性秩序,幸福取决于功用,或说功用决定了幸福的程度;这从人的不同方面,和它们在大人里面所对应的事物可以看出来;如外在感官,即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如许多章节末尾所示,它们便以这种方式相对应。因此,与这些感官有关的快乐完全取决于它们所发挥的功能。最大的,是与婚姻之爱有关的感官快乐,因为婚姻之爱所发挥的功用是最大的,它带来人类的繁衍,而人类则构成天堂。接下来是味觉的快乐,味觉之所以具有如此大的快乐,是因为它有助于滋养身体,使它保持健康,而健康的心理活动依赖于健康的身体。嗅觉的快乐要小一些,因为它仅有助于添加力量,从而也助于健康。听觉和视觉的快乐排在最后,因为它们只接受服务于功用的印象,还因为它们服务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不那么服务于意愿部分。
从这些和其它类似事实明显可知,在天堂,主照着功用或服务赐予幸福;这些功用或服务是敬拜主的主要方式。这解释了为何约翰在席上斜靠在主的怀里,并且主爱他胜过其他人。这不是由于约翰本人的缘故,而是因为他代表仁爱的实施,也就是功用或服务的履行。约翰代表这些事物(参看创世记18章和22章序言,3934节)。
7038a.“你若不肯放他走”表顽固到底。这从“不肯放他走”的含义清楚可知,“不肯放他走”是指由于顽固而没有释放,如前所述(70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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