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6948.“耶和华说,把它丢在地上。他一丢在地上”表主的神性属世层的能力进入感官层的流注。这从“杖”、“丢”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杖”是指属世层中的能力,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的神性属世层发出的能力,如刚才所述(6947节);“丢”或“放出”是指发出,因而是指流注;“地”是指人心智的外在部分,或说人的外在(82, 913, 1411, 1733节),在此是指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也就是最外层,因为杖变成了一条蛇,而“蛇”表示人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或感官肉体人。
主的神性能力在此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能力存在于神性真理之中,以致神性真理就是能力本身(3091, 4931, 6344, 6423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流入每个人,通过他的内层流入外层,一直流入外在感官层和肉体层;凡流入之处,它都会激起在自己适当秩序中的相对应的事物;在感官层则激起诸如出现在世界和地上的那类相对应的事物。但是,存在于世界和地上的事物表面上不同于它们原本的样子,所以充满幻觉或谬误。因此,当感官层只依赖于这些表象时,那里的思维不可避免地反对信之良善与真理,因为这思维建立在幻觉或谬误的基础上。当神性真理流入时,感官层必将它转变为虚假。
一个人若不上升到感官层之上,而是局限于感官层,那么他的思维就建立在幻觉或谬误的基础上;这一点可通过下面的例子来说明:在人的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生命属于身体;而事实上,它属于身体里面的灵。在视觉、听觉、言语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它们分别属于眼睛、耳朵,舌头和口唇;而事实上,是灵通过这些身体器官在看、听、说。在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它天生就存在于人里面;而事实上,它流入人里面。在灵界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灵魂无法存在于一个人的形式里面,或无法拥有人的感觉和情感。在天堂和地狱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前者在人之上,后者在人之下;而事实上,它们在人里面。存在一个从物体到内层的流注,或说物体流入外层,这是一个幻觉或谬误;而事实上,外在之物不会流入内在之物;相反,内在之物流入外在之物。在死后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生命若没有肉体的存在是不可能的;更不用提涉及自然现象的幻觉或谬误了,这些幻觉或谬误导致许多人作出自相矛盾的猜测。
仅从长期以来关于血液循环的争战,谁看不出幻觉或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取代真理占据了主导地位?尽管有如此多的明显证据证明血液循环,但它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遭到质疑。幻觉或谬误的这种主导地位也可从关于太阳的争论看出来,太阳每天绕这个地球转,不仅太阳,而且月亮、所有行星,整个星空都绕地球转;这种主导地位同样从在灵魂方面仍旧存在的争论看出来,即:它如何与身体联结,在身体中居于何处。感官幻觉或谬误在这些事上占上风,尽管它们的真正性质从如此多的现象和结果明显看出来,那么它们在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上又何等地占上风呢?这些事因是属灵的,故若不通过对应,就不会显明。
由此可见,人的感官就其本身并任由它自己而言,是何性质,即:它充满幻觉或谬误,并由此充满虚假,因而反对信之真理真理与良善。这就是为何当人不上升到感官层之上,还在感官层闪耀的低劣之光中看事物时,就灵界的事物,也就是在来自神性的光里面的事物而言,他完全陷入黑暗。当来自天堂的光穿透感官层的低劣之光时,这低劣之光就转变为纯粹的幽暗。原因在于,属于神性之光的真理无法与幻觉或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共存;虚假会熄灭或扼杀真理,由此造成幽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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