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5573

5573.有一个灵人

5573.有一个灵人曾出现在我的头上,却是看不见的。我被引导从烧焦的角或骨头的臭味和牙齿的恶臭察觉到他的存在。此后,一大群像乌云一样的人从下面朝我背后的一个较高位置上来。这些人也是看不见的,在我头顶上停了下来。我以为他们不可见是由于他们自己的聪明。然而,我被告知,他们在所获得的属灵气场那里是看不见的,但在所获得的属世气场那里是可见的。因此,他们被称为“看不见的属世灵人”。关于这些灵人,我所披露的第一件事是,他们以最勤奋、最狡猾和最熟练的方式努力避免暴露有关他们的任何事。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知道如何夺走别人所拥有的观念,并以不同的观念来取代它们,他们利用这些不同观念来防止暴露自己。他们的这种努力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由此得以明白,这些灵人活在肉身时就是那种不想叫自己的行为或思维得以暴露的人;他们通过换上一副表情,用不同的说话方式达到这个目的。然而,他们没有利用这种伪装来撒谎和骗人。
  我发觉与我同在的这些灵人在肉身生活中曾是商人;然而,他们是那种其生命的快乐在于买卖本身,不怎么在于财富的商人,因此买卖本身可以说就是他们内在的驱动力,或说他们的灵魂。于是,我就把这一点告诉他们,并被引导说,做买卖决不会妨碍他们上天堂,天堂里的富人并不比穷人少。谁知他们却反对这种说法,声称他们一直以来的观点是,他们若要得救,就必须放弃买卖,把他们所有的都捐给穷人,使自己陷入悲惨境地。我被引导回答说,他们所说的不是真的,他们中间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既是善良的基督徒,也很富有;其中有些人极其富有,他们就不这么想。这些人以公众利益和对邻之爱为他们的目的;从事商业活动完全是为了服务于世界;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把心思放在财富上。他们自己之所以在下面,是因为他们纯粹是属世的,因而不信死后的生命,也不信地狱和天堂,甚至不信任何灵;他们利用各种手段毫不犹豫地掠夺别人的财物,无情地看整个家庭为他们自己的利益而灭亡;并因此嘲笑凡向他们谈论属灵生命的人。
  我也被指示他们对于死后生命、天堂和地狱拥有哪种信。有一个从左向右被提入天堂的人出现了。我被告知,这是一个新近死去,立刻被天使带往天堂的人。接着就有一场关于这个人的讨论。不过,尽管这些灵人也看见了这一幕,但他们拥有极强烈的不信的气场,并向周围散发,以致他们想使自己和其他人不去相信他们所看见的。由于他们的不信如此之大,所以我被引导告诉他们说,假如他们在世时偶然目睹一个躺在棺材里死去的人复活了,他们首先会说,他们不会相信,除非他们看见许多死人复活;他们若看见许多死人复活,仍会将这事归因于自然原因。此后,当这些灵人离开思考了一会儿后,他们说,一开始他们会认为他们所看到的是一个诡计。不过,他们补充说,当证明这不是诡计时,他们会相信这个死人的灵魂与使他复活的人有一种秘密的交流;最后相信有某种他们不理解的秘密,因为自然界有太多无法理解的事了。因此,他们无法被引导相信这种事的发生是由于自然界之上的某种力量。这揭示了他们信仰的性质,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绝无可能引导他们相信死后生命,或地狱、天堂的信仰。因此,这表明他们是完全属世的。当这样的灵人在天堂之光中显现时,他们似乎也没有脸,取而代之的是浓密的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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