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5335.“约瑟年三十岁”表余剩的数量完整之时的状态。这从“三十”和“岁”的含义清楚可知:“三十”是指余剩的完整数目,如下文所述;“岁”(即年)是指状态(参看482, 487, 488, 493, 893节)。在圣言中,“三十”这个数字表示些许争战的存在,还表示余剩的完整数目。它之所以具有这种双重含义,是因为它是由五和六,或三和十相乘得来的。当是五和六的乘积时,它表示些许争战的存在(2276节),因为“五”表示些许(4638, 5291节),“六”表示争战(720, 730, 737, 900, 1709节);但当是三和十的乘积时,它表示余留的完整数目,因为“三”表示完整之物(2788, 4495节),“十”表示余剩(576, 1906, 2284节)。一个复合数含有与构成它的简单数差不多的意思(参看5291)。余剩是指已被主储存在人之内层的联结于良善的真理(参看468, 530, 560, 561, 576, 660, 1050, 1738, 1906, 2284, 5135节)。
在马可福音中,“三十”、“六十”和“一百”也表示余剩的完整数字:
又有落在好土里的种子,就发生长大,结着果实,结成了三十倍的,六十倍的,一百倍的。(马可福音4:8,20)
由于所有这些数字都乘以十得来的,所以它们表示余剩的完整数目。还由于人在接受余剩的完整数目之前,无法重生,也就是被允许进入藉以实现重生的属灵试探,所以经上规定利未人未年满三十岁不可在会幕里办事,这些事或职责也被称为“任职”,如我们在摩西五经所读到的:
你从利未人中,将哥辖子孙的总数,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全都计算。(民数记4:2-3)
论到哥顺子孙、米拉利子孙的话也一样(民数记4:22-23, 29-30, 35, 39, 43)。大卫登基作王时年三十岁含有类似事物(撒母耳记下5:4)。由此可见为何主直到三十岁才为人所知(路加福音3:23),因为在那个年纪,余剩的完整数目才存在于祂里面;只是主所拥有的这些余剩是祂自己为自己获得的。它们也是神性余剩,主凭借它们将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联结起来,并使得这人身本质变成神性(1906节)。“三十岁”表示当余剩的数量完整之时的状态,以及利未人年满三十岁才开始履行他们的特定职责,就是从祂来的。由于大卫要代表主的王权,所以他也是等到三十岁才登基作王。因为一切代表皆源于主,故一切代表皆与主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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