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5164.“在众臣仆当中”表在那些存在于外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当中之物。这从“在当中”和“臣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当中”是指在这些事物当中;“臣仆”,即仆人是指在外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如刚才所述(5161节)。在圣言中,凡在下面,因而处于次要地位并服从高级事物之物都被称为“仆人”。存在于外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或那里的感官印象相对于内层属世层,就是这种情况;而存在于这内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相对于理性层也被称为“仆人”。因此,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同样无论是至内在的还是至外在的,相对于神性都被称为“仆人”,因为神性是至高无上的。
此处“臣仆”是指宫里的王公贵族,法老王在他们当中审判酒政和膳长。相对于王,这些人之所以和其它各阶层的臣民一样被称为仆人(这也如今每个国家的情形),是因为王权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2015,2069,3009,3670,4581,4966,5068节)。相对于主,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仆人,无论他们属于哪个社会阶层。事实上,在主的国度,也就是在天堂,那些最大,也就是至内在的人比其他人更是仆人,因为他们的顺服是最大的,他们的谦卑比其他人的更大。他们就是最大的最小之人和首先的末后之人所指的人:
首先的必成了末后的,末后的必成了首先的!(马太福音19:30;20:16;马可福音10:31;路加福音13:30)
你们中间最小的,他便为大。(路加福音9:48)
他们也是“作用人的大人”和“作仆人的为首之人”所指的人: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10:44;马太福音20:26-27)
相对于源于主的神性真理,他们被称为“仆人”;相对于源于主的神性良善,他们被称为“用人”。“为首的末后之人”之所以比其他人更是仆人,是因为他们知道、承认并发觉他们所拥有的全部生命,因而全部能力皆源于主,丝毫不源于他们自己;而那些因没有如此大的承认而没有发觉这一点的人也是仆人,然而更多地是因为这承认是他们口头上的承认,而非发自他们内心的承认。但是,那些态度完全相反的人相对于神性也自称仆人,然他们的真实愿望是要作主人。事实上,如果神性不支持他们,可以说顺从他们,他们就会生气发怒,最终反对神性,将一切能力从神性那里夺走,将一切事物归于自己。像这样的人在教会里比比皆是;他们不接受主,尽管他们声称自己承认一位至高无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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