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5135

5135.“我实在是

5135.“我实在是被偷窃拐来的”表邪恶使属天事物变得疏远。这从“约瑟”的代表和“偷窃”的含义清楚可知:指着自己说这些话的“约瑟”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天层(5086,5087,5106节),因而是指那里的属天事物;“被拐”是指由邪恶所造成的疏远。因为“去偷窃”表示疏远,“偷窃”本身表示造成疏远的邪恶,以及索要属世层里面的属天事物的邪恶。“偷窃”表示发生在这类邪恶占据之地的邪恶所造成的疏远;因为它逐出一切良善与真理,以邪恶与虚假充满这个地方。“偷窃”还表示索要属于他人的东西;因为它将那地方的一切良善与真理都据为己有,将其变成自己的,将它们附于邪恶与虚假。为叫人知道“偷窃”在灵义是什么意思,有必要说一说邪恶与虚假在进入并占据一个地方时,以及索要那里的一切良善与真理时是何情形。
  从婴儿期到童年,有时甚至直到成年初期,人都在吸收从父母和教师那里所获得的良善与真理,因为在这些年里,他学习这些良善与真理,并简单地相信它们,他的纯真状态使这一切得以实现。其纯真状态将这些良善与真理嵌入他的记忆;然而,仅仅把它们安置在它的边缘或第一道门槛处;因为婴儿期和童年的纯真并非影响理性层的内在纯真,而是仅仅影响外层属世层的外在纯真(参看2306,3183,3494,4563,4797节)。然而,当此人长大,开始靠自己思考,而不像以前那样靠父母和教师思考时,他就回想,可以说反复咀嚼他以前所学习并相信的东西,然后要么赞同它们,要么质疑它们,要么拒绝接受它们。若他赞同它们,这表明他处于良善;若他拒绝接受它们,这表明他陷入邪恶;但若他质疑它们,这表明他随后要么转入肯定心态,要么转入否定心态。
  人在尚为小孩子的幼年时代所学习并相信,但后来要么赞同,要么质疑,要么拒绝接受的真理尤其是这些:有一位神,祂是一;祂创造万物;祂赏赐行善的人,惩罚作恶的人;死后仍有生命,那时,坏人下地狱,好人上天堂,因而地狱和天堂是存在的,死后的生命是永恒的;以及要每天祷告,并且祷告时要谦卑;要守安息日为圣;要孝敬父母;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以及其它众多类似真理。人从童年早期就学习并吸收这类真理;如果当开始靠自己思考,并过自己的生活时,他赞同它们,给它们进一步添加上更内在的那类真理,并照之生活,那么他一切都会好起来。但是,若他开始违背它们,最终拒绝接受它们,那么无论他表面上为了法律和社会的要求如何照之生活,仍旧陷入邪恶。
  这种邪恶就是“偷窃”所表示的,因为它像小偷一样篡夺良善之前所占的居所。对许多人来说,它像小偷一样夺走之前在那里的良善与真理,并利用它们来支持或确认邪恶与虚假。对于这些人,主尽可能地将童年早期所吸收的良善与真理从那居所移走,把它们撤回到内层,为将来的功用而将它们储存在内层属世层里面。在圣言中,“余剩或余留”就表示被储存在内层属世层里面的这些良善与真理(参看468,530,560,561,660,661,1050,1738,1906,2284节)。但是,邪恶若窃取了那里的良善与真理,并利用它们来支持或确认邪恶与虚假,尤其利用欺骗如此行,就会摧毁这些余剩或余留;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将邪恶与良善,虚假与真理混在了一起,以致这一个无法与那一个分开,于是这个人就完了。
  “偷窃”就表示上述这类事物,这一事实仅从这个词用来论及构成人的属灵生活的事物就能看出来。因为属灵生活中除了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外,并没有其它财富;除了从良善及其真理那里所获得的生活幸福外,并没有其它财产和继承物。如前所述,窃取这些东西就是属灵意义上的“偷窃”,故在圣言中,“偷窃”并非表示别的,如撒迦利亚书:
  我又举目观看,见有一飞行的书卷。他对我说,这是向全地面发出的咒诅。从今以后,凡偷窃的,必按这书卷被清除;凡起假誓的,必按这书卷被清除。我必使这书卷出去,进入偷窃人的家和指我名起假誓人的家;必在他家里过夜,连房屋带木石都毁灭了。(撒迦利亚书5:1,3-4)
  “偷窃人”和“偷窃人的家”表示夺走良善的余剩或余留的邪恶;“起假誓人”和“起假誓人的家”表示夺走真理的余剩或余留的虚假;“全地面”表示整个地狱;这就为何经上说:“咒诅连房屋带木石都毁灭了”:“房屋”表示属世心智,或就属世心智而言的人(3128,3538,4973,5023节);“木”表示那里的良善(2784,2812,3720,4943节);“石”表示真理(643,1298,3720节)。
  亵渎并由此夺走良善与真理在灵义上由亚干所做的事来表示,即:他拿了“当灭的物”、“示拿的外袍”、“二百舍客勒银子”和“一条金子”,把它们藏在他帐棚当中的地里,于是被石头打死,所有的都被焚烧,如约书亚记所描述的:
  耶和华吩咐约书亚说,以色列犯了罪,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取了当灭的物,又偷窃,又行诡诈,又把那当灭的放在他们的器皿当中。(约书亚记7:10-11,21,25)
  “当灭的物”表示虚假与邪恶,它们绝不能与任何圣物混在一起;“示拿的外袍”、“二百舍客勒银子”和“一条金子”在灵义上是指虚假的种类;“把它们藏在他帐棚当中的地里”表示与圣物混在一起,因为“帐棚”表示神圣之物(参看414,1102,1566,2145,2152,3312,4128,4391,4599节)。这就是以色列“又偷窃,又行诡诈,又把那当灭的放在他们的器皿当中”的含义;因为“器皿”表示神圣真理(参看3068,3079,3316,3318节)。
  耶利米书:
  我向以扫追讨的时候,必使灾殃临到他。收取葡萄的若来到你那里,岂不剩下些葡萄呢?盗贼若夜间而来,岂不毁坏直到够了呢?我要把以扫剥得净光,显出他的隐密处,他不能隐藏,他的种、弟兄、邻舍尽都灭绝,他也归于无有。(耶利米书49:8-10)
  此处“以扫”表示与虚假联结的自我之爱的邪恶(3322节)。“盗贼夜间而来,毁坏直到够了”,以及“他的种、弟兄、邻舍尽都灭绝,他也归于无有”表示这种邪恶毁灭良善与真理的余剩或余留。“种”表示属于基于仁之信的真理(1025,1447,1610,1940,2848,3038,3310,3373节);“弟兄”表示属于仁的良善(367,2360,2508,2524,3160,3303,3459,3815,4121,4191节);“邻舍”表示属于他的相邻和相关的真理。
  在俄巴底亚书,类似的话论及以扫: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倾覆者若夜间来到(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收取葡萄的若来到你那里,岂不剩下些葡萄呢?(俄巴底亚书1:5)
  “收取葡萄的”表示并非来自邪恶的虚假。这些虚假不会摧毁主储存在人的内层属世层中的良善与真理,也就是余剩或余留。但源于邪恶的虚假能摧毁它们,因为它们窃取真理与良善,通过对它们的错误使用而利用它们支持或确认邪恶与虚假。
  约珥书:
  有一民又大又强;他们如勇士奔跑,像战士爬上城墙;各按自己的路前进;他们蹦上城,蹿上墙,爬上房屋,进入窗户如同盗贼。(约珥书2:2,7,9)
  “有一民又大又强”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1259,1260节);由于它们在摧毁真理中作战勇猛,故经上说它们“如勇士,像战士”;经上说它们所“蹦上”的“城”表示真理的教义(402,2268,2449,2712,2943,3216节);“他们所爬上的房屋”表示它们所摧毁的良善(710,1708,2048,2233,3128,3652,3720,4982节);“他们所进入的窗户”表示理智概念和源于这些概念的推理(655,658,3391节);正因如此,这些虚假被比作“盗贼”,因为它们篡夺了之前真理与良善所占据的居所。
  诗篇:
  其实你恨恶管教,将我的言语丢在背后。你见了盗贼,就乐意与他同夥,又与行奸淫的人一同有分。你为邪恶开口,你舌编造诡诈。(诗篇50:17-19)
  这论及恶人,因为“与盗贼同夥”表示他利用虚假使真理疏远自己。
  启示录:
  又不悔改他们那些凶杀、邪术、奸淫、偷窃的事。(启示录9:21)
  “凶杀”表示摧毁良善的邪恶;“邪术”表示由此而来的摧毁真理的虚假;“奸淫”表示被扭曲的真理;“偷窃”表示由此被疏远的良善。
  约翰福音: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翰福音10:1-2,9-10)
  此处“贼”也表示邀功的邪恶,因为凡从主那里夺走祂的东西,并为自己索取它的人就被称为“贼”。由于这种邪恶关闭道路,以至于阻止良善与真理从主那里流入,故经上说“要杀害、毁坏”。十诫的这条诫命所表相同,即:不可偷盗(申命记5:19;参看4174节)。由此明显可知犹太教会中针对偷窃所制定的律法表示什么(如出埃及记21:16;22:1-4;申命记24:7);因为犹太教会中的一切律法都来源于灵界,它们与存在于天堂的次序法则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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