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5025

5025.“说,你给

5025.“说,你给我们带来的那希伯来仆人到我这里来”表那仆人或卑贱之物。这从前面的阐述(参看5013节)清楚可知。此处“那仆人或卑贱之物”表示在此由“约瑟”所代表的属灵的真理与良善;这真理与良善被非属灵的属世人视为一个仆人或某种卑贱之物。例如,属灵的真理与良善渴望人不要以显赫的职位或胜过别人的任何优越感为快乐,而是以为他的国家、社区(无论集体还是个体)所提供的服务为快乐,因而以重要职位所发挥的功用为快乐。纯属世人完全不知道这种快乐是什么,并否认它的存在。它虽然也能虚伪地说同样的话,然而却使得从为自我而存在的重要职位那里所获得的快乐成为主人,使得从为社区(无论集体还是个体)而存在的重要职位那里所获得的快乐成为仆人。因为他在他所行的一切事上都首先关注自己,在他自己之后才关注社区,并且仅在它们利益他的情况下才去利益它们。
  再举一例。若有人说,功用和目的决定了某个事物是属灵的还是非属灵的,并且当功用和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教会和神的国度时,是属灵的;但当为自己及其家人、朋友的功用和目的胜过前一种功用和目的时,就不是属灵的;属世人口头上的确承认这一点,但心里却不承认。他由于通过其理解力所接受的教导而口头上承认,却由于被恶欲所毁灭的理解力而从心里否认。他出于这后者使得为自我的功用和目的成为主人,使得为公共利益、教会和神国度的功用和目的成为仆人。事实上,他从心里会说,人如何能由此而有什么不同?
  简言之,凡属世人视为与自己分离之物,他都视之为一文不值,并弃之;凡他视为与自己结合之物,他都视之为宝贵,并且是可接受的。属世人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要关注自己与处于良善的每个人(无论认识还是不认识)结合,与陷入邪恶的每个人(无论认识与不认识)分离才是属灵的思维方式。因为当人的思维方式是这样时,他便与天堂里的人结合,与地狱里的人隔绝。但由于属世人因不接受任何属灵的流注而由此感受不到任何快乐,所以他视这种思维方式为某种令人完全讨厌和卑贱之物,因而与他所体验到快乐相比,简直一文不值;而他所体验到的快乐是通过身体感官和爱自己爱世界的恶欲流入的。这种快乐是死的,因为它来自地狱;而由属灵的流注所带来的快乐是活的,因为它经由天堂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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