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4825.“她复又生了一个儿子”表偶像崇拜。这从“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儿子”在此是指偶像崇拜;因为在他之前出生的表示虚假与邪恶(4821, 4823节)。由此可知三子表示偶像崇拜,因为虚假与邪恶这二者产生偶像崇拜,就包含在它里面。在犹大与迦南妇人所生的三个儿子当中,这个儿子是唯一存活下来的,犹太民族的三分之一就出自他。此处内义上的意思是,这个民族起源于偶像崇拜。这个民族非常倾向于偶像崇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的字义明显看出来;从圣言的内义清楚可知,这个民族一直是偶像崇拜的民族。因为偶像崇拜不仅在于敬拜偶像、雕像和别神,还在于敬拜没有其内在的外在事物。这种偶像崇拜行为一直存在于这个民族当中,因为他们只崇敬外在事物,将内在事物完全抛在一边,甚至不想了解它们。诚然,他们拥有神圣事物,如放有约柜和施恩座的会幕,摆入陈设饼的桌子,灯台,焚香,会幕外献燔祭和祭物的祭坛。这一切都称为神圣,会幕的至内在部分被称为至圣所,以及圣所。他们当中还有亚伦和他们的大祭司所穿的衣服,称为圣衣;因为这些还包括乌陵和土明在其中的以弗得和胸牌,此外还有其它事物。然而,这些事物本身并不神圣,而是因代表神圣事物,也就是主国度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以及主自己而神圣。这些事物更不是由于它们存在于其中的人民而神圣,因为这些人对被代表的内在事物根本没有情感,只对外在事物有情感;而唯独对外在事物有情感就是偶像崇拜。这就是敬拜木、石,以及包裹它们的金、银,这出于一种错觉,即:这些物体本身是神圣的。这就是该民族过去的性质,也是如今的性质。
然而,教会的代表仍能存在于他们当中,因为代表并不关注进行代表这个人,而是关注所代表的事物(参看665, 1097e, 3670, 4208, 4281, 4288节)。因此,他们的敬拜不会使他们在来世蒙福和幸福,只在世上繁荣兴旺,前提是他们坚持作代表,不转向外邦人的偶像,因而变成公开的偶像崇拜者。因为如果他们变成偶像崇拜者,那么这个民族便再也不能代表教会的任何事物。这些就是犹大和他的迦南妻子所生的第三个儿子所表示的偶像崇拜所指的事。该民族当中的这个偶像崇拜来源于他们的内在偶像崇拜,因为他们比其他民族更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4459e, 4750节)。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便陷入内在的偶像崇拜,因为他们敬拜自己和尘世,举行神圣仪式是为了自我崇拜和利益,也就是以自我为目的,而不是以主的教会和国度为目的,因而不是为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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