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4462.“把我们的妹子给有阳皮的人”表除非能把教会的真理并良善与代表等同起来,无视这些所表示的属灵实体。这从“阳皮”的含义清楚可知,“阳皮”是指外在代表,标志着他们是教会的成员。因此,当区分属教会的人和不属教会的人时,通常会提到割礼和阳皮。因为“割礼”表示远离污秽的爱欲,即远离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还表示接受天上的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因而表示接受教会。正因如此,这些话表示对他们的宗教表象的接受,因而表示像他们那样把教会的真理并良善与代表等同起来,无视这些所表示的内在事物;否则,就和他们不一样,正如下面这句话的意思,即:“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和我们一样”。“割礼”是洁除污秽爱欲的标志(参看2039, 2632节),那些陷入这些爱欲的人就被称为“未受割礼的”(2049, 3412, 3413节)。
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割礼的具体含义,因此必须说明这一点。两性生殖器表示属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事物;不仅表示这些事物,还实际对应于它们。我在各章的末尾已说明,人的所有器官和身体部位都与天上的属灵事物相对应,因此也包括专门用来生育的器官和身体部位。这些对应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婚姻之爱也是从该婚姻降下来的(参看2618, 2727-2729, 2803, 3132, 4434节)。由于阳皮包着生殖器,故在上古教会,阳皮对应于对良善与真理的遮蔽;而在古教会,阳皮则对应于对良善与真理的玷污。对属上古教会的人来说,由于他是内在人,故良善与真理能被遮蔽,但不能被玷污;而对属古教会的人来说,由于他与其前任相比是外在人,故良善与真理能被玷污,因为进行玷污的,是外在事物,也就是外在的爱。因此,那些属上古教会的人对割礼一无所知,唯有那些属古教会的人才知道。
割礼从古教会传播到许多民族;它不是强加给亚伯拉罕及其后代的某种新东西,只是一种被遗弃习俗的恢复;对他的后代来说,则成了属于教会的标志。但这个民族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个仪式表示什么,因为他们唯独将宗教与代表,即外在等同起来。
因此,他们将所有未受割礼的人作为一个整体来定罪;而事实上,割礼仅仅是表现洁除对自己和世界之爱的一种标志。那些洁除此爱的人就受了属灵的割礼,经上说他们是“给心行割礼”,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你的神必将必给你的心和你种的心行割礼,好叫你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30:6)
又:
你们要给心上的阳皮行割礼,不可再硬着颈项。(申命记10:16)
耶利米书:
要开垦你们的荒地,除去心上的阳皮。(耶利米书4:3-4).
然而,凡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都被称为“未受割礼的”,哪怕他们受过割礼;如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刑罚一切在阳皮上受过割礼的,就是埃及、犹大、以东、亚扪人、摩押人和一切住在旷野剃周围头发的。因为所有这些民族都没有受割礼,以色列全家心中也没有受割礼。(耶利米书9:25-26)
由此也明显可知,许多其它民族受过割礼,因为经上说:“我要刑罚一切在阳皮上受过割礼的”;因此,如前所述,割礼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或作为一个区分标志而仅限于雅各的后代。非利士人没有受割礼,故“未受割礼的”通常是指他们(撒母耳记上14:6; 17:26, 36; 31:4; 撒母耳记下1:2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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