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942.“在田里寻见风茄(或催情果)”表存在于仁与爱的真理与良善里面的婚姻之爱的要素。这从“风茄(或催情果)”和“田”的含义清楚可知:“风茄(或催情果)”是指属于婚姻之爱的要素,如下文所述;“田”是指教会,因而是指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因为这些构成教会(368, 2971, 3196, 3310, 3500, 3508, 3766节)。译者并不知道“风茄(或催情果)”是什么。他们全都以为“风茄(或催情果)”有果实或花朵,译者们也都根据各自对风茄(或催情果)的理解给它们起名。不过,知道它们是哪种果实或花并不重要,只需知道,在属教会的古人当中,所有果实和花朵都具有属灵意义,因为古人知道,整个自然界是一个代表主国度的舞台(3483节)。他们知道,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具有代表性,每一个事物都代表灵界的某种具体事物,因而每种果实和花也是如此。对他们来说,“风茄(或催情果)”就表示存在于良善与真理中的婚姻元素,这一点从此处内义上的思路,以及这个词在源语言中的词源可以看出来;因为这个词来源于表示爱情和藉着爱情的结合的词“风茄(dudaim或译催情果)。“风茄(dudaim或译催情果)由此而来,表婚姻元素;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可知:
我们早晨起来往葡萄园去,看看葡萄开花结葡萄没有,石榴开花放蕊没有;我在那里要将我的爱情给你。风茄放香。(雅歌7:12-13)
所有这一切表明“风茄”表示什么。
就在其中找到这段经文、被称为《雅歌》的这本书而言,它并不属被称为“摩西五经和先知书”的书之列,因为它没有内义,不过,却是以古时的风格来写的,既充满从古教会的书籍所收集的具有属灵意义的事物,又充满古教会中许多表示属天和属灵之爱,尤其表示婚姻之爱的事物。《雅歌》就是具有这种性质的书,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就其字义而言,许多事物并不得体,不像名为“摩西五经和先知书”的书。不过,由于它里面收集了许多诸如以属天和婚姻之爱为其真正意义的那类事物,故这本书看上去似乎具有某种神秘意义。
从“风茄”的这种含义可以看出,经上所说的“流便在田里寻见风茄”表示存在于爱与仁的真理与良善里面的婚姻元素,也就是说表示那将这二者结合起来的。因为婚姻元素只是指诸如能与良善结合的那类真理,和诸如能与真理结合的那类良善。良善与真理的这种结合也就是一切婚姻之爱的来源(2728, 2729, 3132节)。所以,真正的婚姻之爱若不在良善与真理里面,因而同时在天上的婚姻里面,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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