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690. “雅各走出别是巴”表示离神性教义事物更远的生活。这从“走”和“别是巴”的含义清楚可知:“走”(going)是指生活(参看3335, 3685节),因此“走出”(going out)表示更远的生活;“别是巴”是指神性教义(参看2723, 2858, 2859, 3466节)。由此明显可知,“雅各走出别是巴”表示离神性教义事物更远的生活。当生活在于外在真理,并照外在真理来过时,就说生活是更远的,这就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幼儿期和童年期的生活,如刚才所述(3688节)。
为更充分地说明这种生活是什么,它是何性质,补充几句话是适宜的。圣言所有的历史都是离本质或实际的神性教义事物更远的真理。然而,它们仍服务于小孩子和大一点的孩子,好叫他们可以通过这些历史逐渐被引入真理和良善的内层教义事物,最后被引入神性事物本身;因为这些历史从至内层含有神性在里面。当孩子们阅读它们,并因纯真而充满对它们的情感时,与他们同在的天使就会体验到一种快乐的天堂状态,因为主以对内义、因而对历史故事所代表并表示的事物的情感充满这些天使。正是天使所体验的天堂快乐流入孩子,并使他们以这些故事为乐。为使这第一个状态,也就是那些要重生之人的幼儿期和童年期的第一个状态可以存在,圣言的历史才被提供,并以这种方式来写: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包含神性事物在里面。
仅从这些历史故事中举一例,就可以看出它们离神性教义事物何等遥远。当一开始,有人仅仅知道神降临西乃山,将写有十诫的两块石版交给摩西,而摩西却打碎了这两块石版,于是神将十诫又写在另两块石版上(出埃及记19:20; 31:18; 32:19; 34:1, 28),并且他纯以这段历史为乐时,他就过着一种外在真理的生活,这种生活离神性教义事物较为遥远。但后来,当他开始以其中所包含的诫命或戒律为乐,对它们拥有一种情感,并照之生活时,他就过着一种真理的生活,这种生活离神性教义事物本身仍然很远。因为照这些诫命所过的生活只是一种道德生活,凡生活在人类社会的人都从文明生活本身及其法律中知道这些戒律,如要拜神或至高无上的存在,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
但一个正在重生的人会从这种较远的生活,或道德生活被引入更接近神性教义事物的生活,也就是属灵生活。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此人便开始想知道为何这些诫命或戒律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天上降下来,并被神的手指头写在了石版上;而事实上,它们都是众所周知的,也被写在那些从未听过任何圣言之人的法律中。当进入这种思维状态时,他若在那些能重生的人之列,就会被主引入还要更内层的状态,即被引入思考其中所隐藏的更深层事物的状态,他对这些事物还不了解。当在这种状态下阅读圣言时,他会在先知书的各处,尤其在福音书中发现,这些戒律当中的每一条都包含还要更属天堂的事物在里面。
以孝敬父母这条诫命为例;现在他发现,当人们重新出生,也就是正在重生时,他们就接受另一位父,然后成为祂的儿子,并且要孝敬的,是祂;因此,这才是更内在地隐藏在这条诫命里面的意义。他还逐渐获知,这新父就是主,最后获知如何孝敬祂,也就是说,要敬拜祂,并且当爱祂时,就是敬拜祂。当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拥有这个真理并照之生活时,他就处于神性教义。这时,他的状态是一种天使的状态;他从这种状态将他以前所知道的事物看成是按顺序接踵而来的,并且就像沿着梯子的台阶一样从神性流出,而耶和华或主就在这梯子之上或梯顶;祂的使者则沿着这梯子的台阶上上下下。因此,他把以前令他感到快乐的事物看成是离他自己更远的台阶。十诫的其它戒律也是如此(参看2609节)。由此可见此处“雅各走出别是巴”所表示的离神性教义事物更远的生活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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