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2636.“亚伯拉罕是个一百岁的人”表示一种完全合一的状态。这从“一百”和“岁”的含义清楚可知:稍后会看到,“一百”是指完全或完满;“岁”(即年,year)是指状态(参看482, 487, 488, 493, 893节),在此是指一种合一的状态。至于什么叫主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或也可说与理性(因为人性始于理性的至内在部分,2106, 2194节)完全合一的状态,这是很难以可理解的方式描述出来的,但仍能通过当一个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对他来说被称为完全的状态来说明。
众所周知,人在成年之前不能重生,因为只有到了成年,他才能充分运用推理和判断,由此从主那里获得良善和真理。在他进入这种状态之前,主正通过将能作为土壤而服务于真理与良善之种的那类事物灌输给他而预备他。这些事物包括许多纯真和仁爱的状态,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以及由这两者生出的思维。在他开始重生之前,这种预备会持续多年。当一个人充满这些事物,并由此被预备好时,他的状态可以说完满了,因为那时,他的内层已经预备好接受了。主在人重生之前赋予他作为重生手段的这一切事物被称为余剩。在圣言中,余剩由数字“十”来表示(576, 1738, 2284节);当重生的状态成熟或完满时,也由“一百”来表示(1988节)。
这种解释能说明人身或人性与主里面的神性完全合一的状态是什么意思,即:当主靠自己的能力,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凭神性智慧和聪明的力量,在祂的人身或人性,也就是其理性里面为自己获得大量神性,以至于能将神性本身与在其理性中所获得的神性合一时。为了能代表这种状态,尽管亚伯拉罕在迦南地住了很多年,但直到他一百岁了,撒拉才给他生了以撒。这些就是包含在“一百岁”这个数字,也就是亚伯拉罕年岁中的奥秘。
数字“一百”表示完全或完满,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那里必不再有数日的婴孩,也没有不满日子的老人;因为孩童必在百岁死亡,罪人必在百岁被咒诅。(以赛亚书65:20)
此处一“百”明显表示完全或完满,因为经上说“那里必不再有数日的婴孩,也没有不满日子的老人”,以及百岁的孩童和罪人;也就是说,当他的状态完全或完满时。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马可福音10:29-30)
此处“百倍”表示完全或完满;或“连摇带按倒下来的十足升斗”(路加福音6:38)。
路加福音:
有些种子落在好土里,生长起来,结实百倍。(路加福音8:8; 马太福音13:8, 23; 马可福音4:20)
此处一“百”也表示完全或完满,这个数字若没有这种含义,就不会被提及。主以比喻论及欠债者的地方也一样,即:这个人欠“一百篓(希腊文:罢特;约等于三十六点三七公升)油”,那个人欠“一百石(希腊文:柯珥,即是贺梅珥;约等于三十六点三七公升)麦子”(路加福音16:5-7)。在提到“一百”的其它地方同样如此。“一千”也是如此,关于这个数字,可参看前文(2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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