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2371

2371.“又说,这

2371.“又说,这个人来寄居”表示那些具有不同教义和不同生活的人。这从“寄居”的含义清楚可知,“寄居”是指接受教导和生活,因而是指教义和生活(参看1463, 2025节)。此处描述了接近末期时,教会状态的性质,这时信不复存在了,因为仁不复存在了;也就是说,仁之良善因完全远离生活而从教义上也被弃绝了。
此处描述的人不是那些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解释一切,由此扭曲仁之良善的人;也不是那些为了成为最大的并拥有这个世界所有的好东西而拿仁之良善来邀功赢利的人;同样不是那些声称有权分配天上的赏赐,以这种方式通过各种诡计和迷惑人的手段玷污仁之良善的人。所论述的主题乃是那些不想听到关于仁之良善,或善行的任何东西,只想听到与它们分离之信的人。他们愿意从以下推理听到这一点,即:人只有邪恶在里面;甚至来自他的良善本身也是邪恶,因此不包含任何救赎;没有人能凭任何良善配上天堂,人也不能凭良善得救,唯因承认主功德的信而得救。这就是当教会开始咽下最后一口气时的末期兴起的教义,该教义被热情教导并热切接受。
但由此得出结论说,一个人能过一种邪恶的生活,同时又拥有良善的信仰,是错误的。认为人只有邪恶在里面,故不能从主接受因拥有主在里面而拥有天堂在里面的良善,这良善因拥有天堂在里面而拥有祝福和幸福在里面,也是错误的。最后推断出由于没有人能凭任何良善配得天堂,所以从主接受天上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又是大错特错。在天上的良善中,自我功德被视为可怕的邪恶;这种良善与所有天使同在,这种良善也与所有重生的人同在,这种良善同样与那些在良善本身,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中感受到快乐、甚至祝福的人同在。关于这种良善,也就是这种仁爱,主在马太福音如此说: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对你们说,要爱你们的仇敌,祝福诅咒你们的人,要善待恨你们的人,为那伤害和逼迫你们的人祷告。这样,你们才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女。你们若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你们若只问候自己的弟兄,比其他人多做什么了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马太福音5:43-48)
类似的话出现在路加福音,此外还有:
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女。(路加福音6:27-36)
此处描述了来自主的良善,它没有任何报答的意图或想法。这就是为何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被称为“天父的儿女”和“至高者的儿女”。然而,这种良善因有主在里面,故也有报答,如我们在路加福音所读到的:
你摆设午饭或晚饭,不要请你的朋友、弟兄、亲属和富足的邻舍,恐怕他们也回请你,你就得了报答。你摆设筵席,倒要请那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报答你。到义人复活的时候,你要得着报答。(路加福音14:12-14)
“午饭”、“晚饭”或“筵席”表示仁之良善,主与人一起住在这良善中(2341节)。所以这些话描述并清楚表明,报答就在这良善本身中,因为主在良善中;事实上,经上说“到义人复活的时候,你要得着报答”。
那些因主的吩咐而努力凭自己行善的人就是那些最终接受这良善的人。一旦获知一切良善都来自主(1712, 1937, 1947节),他们就承认并相信这一点。这时,他们如此厌恶或反对自我功德,以至于仅仅想到它就感到悲伤,并发觉他们的祝福和幸福在相应地减少。
那些不去行善,反而过着邪恶生活,教导并宣称唯信得救的人则截然不同。这些人甚至不知道这种良善的可能性。说来奇怪,正如我从大量经历中所得知的,在来世,这些人因回想起自己的善行而觉得自己配上天堂,因为这时,他们第一次意识到,与仁分离之信没有救赎。他们就是主在马太福音所论及的人:
当那日,他们必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这些人显然没有注意到主自己关于爱与仁之良善的多次教导;相反,这些教导对他们来说就像流云,或夜里看到的东西,例如以下经文所记载的:马太福音3:8-9; 5:7-48; 6:1-20; 7:16-20, 24-27; 9:13; 12:33; 13:8, 23; 18:21-35; 19:19; 22:35-40; 24:12-13; 25:34-46; 马可福音4:18-20; 11:13-14, 20; 12:28-35; 路加福音3:8-9; 6:27-39, 43-49; 7:47; 8:8, 14-15; 10:25-28; 12:58-59; 13:6-10; John 3:19, 21; 5:42; 13:34-35; 14:14-15, 20-21, 23; 15:1-8, 9-19; 21:15-17。这些观念和其它类似观念就是所多玛人(也就是那些沉浸于邪恶的人,2220, 2246, 2322节)对罗得说:“这个人来寄居,还真要审判我们吗”所表示的,也就是说,那些具有不同教义和生活的人真要教导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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