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2220

2220.“所多玛”

2220.“所多玛”是指源于自我之爱的一切邪恶,这从圣言中“所多玛”的含义清楚可知。尽管在下一章,所多玛似乎表示最坏通奸的邪恶,但它在内义上无非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在圣言中,从自我之爱涌出的可憎恶的东西由各种通奸或奸淫来代表。“所多玛”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蛾摩拉”则表示由此而来的一切虚假,这在第一卷已经说明(1212, 1663, 1682, 1689节),并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得更清楚。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要像神倾覆所多玛、蛾摩拉和邻近的城邑一样,有剑临到迦勒底人和巴比伦的居民。必无人住在那里,也无人子在其中寄居。(耶利米书50:35, 40)
这段经文论及迦勒底人所表示的人,他们的敬拜在于亵渎的虚假(参看1368节);这段经文也论及巴比伦所表示的人,他们的敬拜在于亵渎的邪恶(参看1182, 1326节)。他们所受的诅咒以“所多玛的倾覆”,也就是总体上邪恶的倾覆,和“蛾摩拉的倾覆”,也就是总体上虚假的倾覆来描述,因为他们的敬拜也在于自我之爱的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
阿摩司书:
我倾覆你们,如同神倾覆所多玛和蛾摩拉一样,你们像从焚烧中抽出来的一根柴。(阿摩司书4:11)
这论及撒玛利亚,它表示败坏的属灵教会,就违背仁之良善的总体邪恶而言,被称为“所多玛”,就违背信之真理的总体虚假而言,被称为“蛾摩拉”,就这两者而言(此处和前面一样),被称为“神的倾覆”。西番雅书:
摩押必像所多玛,亚扪人必像蛾摩拉,丢给荨麻之地、盐坑、永远荒凉之地。由于他们的骄傲,这事就临到他们,因为他们辱骂万军之耶和华的百姓,向这百姓夸大。(西番雅书2:9-10)
此处“所多玛”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蛾摩拉”表示由此衍生的虚假;和前面的“倾覆”一样,“荒凉”在此论及这两者。“骄傲”是指自我之爱,“辱骂万军之耶和华的百姓”是指将邪恶引入真理,“向这百姓夸大”是指将虚假引入真理。
以西结书:
你的姐姐是撒玛利亚,她和她的女儿们住在你左手边;你的妹妹是所多玛,她和她的女儿们住在你右手边。你妹妹所多玛、她和她的女儿们,尚且没有行过你和你的女儿们所行的事。看哪,你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她和她的女儿们都骄傲,粮食饱足,大享安逸,并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她们自高自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以西结书16:46, 48-50)
这论及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它们被描述为“撒玛利亚”和“所多玛”;“撒玛利亚”取代蛾摩拉用来描述涉及虚假的可憎之事,“所多玛”则用来描述涉及邪恶的可憎之事。此处说明了“所多玛”具体表示什么,因为经上说,“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即:自我之爱在那里以“骄傲”来表示。“粮食饱足”表示他们对仁之良善的厌恶;“大享安逸”表示他们以这些事物(即虚假和邪恶)为满足;他们缺乏怜悯以这句话来描述,即:他们“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他们的女儿们“自高自傲”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欲望充满自我之爱;“女儿”表示这些欲望。
由此明显可知“所多玛”表示什么,即:它的意义和下一章的历史意义不一样;在下一章,所多玛在内义上表示诸如此处以西结书所描述的那类事物,也就是属于自我之爱的事物。但此处对所多玛的描述更温和,因为经上说,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比所多玛的更严重,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明显看出来:
我实在告诉你们,在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之地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马太福音10:15; 马可福音6:11; 路加福音10:12)
启示录:
他们的尸首就倒在那大城的街道上,那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启示录11:8)
此处很明显,“所多玛”不是指所多玛,“埃及”也不是指埃及,因为经上说,“那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所多玛”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一切邪恶,“埃及”取代蛾摩拉表示从自我之爱中发展出来的一切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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