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416.“起来玩耍”表由此产生的他们的内层庆祝的渴望,以及同意。这从“玩耍”的含义清楚可知。“玩耍”是指一个人的内层庆祝的渴望;事实上,玩耍是这种渴望的结果,因为它是由欢快的心情所带来的一种身体活动;一切庆祝的渴望和一切欢快的心情都来自属于掌管一个人的爱的快乐。之所以也表示同意,是因为一切庆祝的内在渴望都有同意在里面;但凡有任何分歧或反对进入,这种渴望就会消失。庆祝的内在渴望存在于一个人的自由感觉之中;一切自由感都来自不进行反对或阻止的爱。
由于在圣言中,外在事物用来描述内在事物,所以玩耍和跳舞同样用来描述存在于人的内层的欢喜和快乐,如下列经文,耶利米书:
城必建造在原旧的山冈。必有感谢和玩耍的声音从其中发出。(耶利米书30:18, 19)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的处女啊,我要再建立你,你就被建立;你必再以手鼓为装饰,出去加入玩耍者的舞蹈。他们的灵魂必像浇灌的园子,他们也不再有一点愁烦。那时处女必以跳舞而欢乐,年轻人和年老人也必一同欢乐。我要使他们的悲哀变为欢喜。(耶利米书31:4, 12, 13)
撒迦利亚书:
城中街上必满有男孩女孩玩耍。(撒迦利亚书8:5)
诗篇:
你要用手鼓和舞蹈赞美耶和华的名。(诗篇149:3; 150:4)
又:
你已将我的哀悼变为跳舞。(诗篇30:11)
耶利米哀歌:
我们心中的快乐止息,我们的舞蹈变为哀悼。(耶利米哀歌5:15)
由于“玩耍”和“跳舞或舞蹈”表示源于爱的内层的欢喜快乐,所以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之后,米利暗和众妇女出去拿鼓跳舞(出埃及记15:20)。由于同样的原因,当约柜从俄别以东家中抬到大卫的城里时,大卫在耶和华面前踊跃跳舞(撒母耳记下6:12, 16)。
在圣言中,内层事物是通过外层事物来呈现和描述的,这一点从诗篇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你造了海,又大又广;那里有船行走,有你所形成的利维坦在其中玩耍。(诗篇104:25, 26)
人若不知道灵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就只知道“海”和“船”在此是指大海和船只,“利维坦”是指海怪或海里的鲸鱼,“玩耍”是指它们在那里一起优游。然而,一点一划皆为神性的圣言不是由这类事物构成的;但当理解这些事物所表示的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神性。就内义而言,“海”是指记忆知识的一种聚集,因而是指与人同在并在教会中的外在之物;“船”是指取自圣言的认知或知识和教义事物;“利维坦”是指总体上的记忆知识;“玩耍”是指源于这些事物的快乐。“海”是指记忆真理的一种聚集(参看28, 2850, 8184, 9340节);“船”是指取自圣言的认知或知识和教义事物(1977, 6385节);“利维坦”是指总体上的记忆知识(参看7293节)。因此,“玩耍”是指源于这些事物的庆祝的快乐和渴望;当记忆知识确认或强化属灵事物并与它们一致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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