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0201.“收拾灯的时候,要烧这香”表每当真理也进入自己的光中时。这从“灯”和“烧香”的含义清楚可知:“灯”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聪明和智慧(参看9548, 9783节),显然,“收拾”灯或使它们烧得更亮,表示每当它们进入自己的光中时;“烧香”是指垂听并接受敬拜的一切(10177, 10198节)。由此明显可知,当“收拾灯的时候,每早晨烧这香”表示每当人们进入一个清晰的爱之状态,从而拥有看见真理的聪明和智慧时,首先发生的是垂听并接受敬拜的一切。
之所以说他们由此拥有看见真理的聪明和智慧,是因为与人同在的真理之光的性质完全取决于他的爱之状态;有多少爱被点燃,就决定了有多少真理在那里发光。因为爱之良善是在他里面燃烧的生命之火本身,而信之真理则是在他的理解力中发光的光本身,也就是聪明和智慧。爱和真理同行,步调一致。
聪明和智慧不是指思考和推理任何主题的能力,因为这种能力同样存在于恶人身上,和存在于善人身上一样。相反,它们是指看见并觉察属于信和仁、伴随对主之爱的真理和良善的能力。这种能力只存在于那些从主获得启示或光照的人身上,他们所获得的启示或光照的量取决于他们所拥有的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量。因为主通过良善,因而通过与人同在的爱和仁进入,并将他引入与那良善一致的真理。但当爱是异类的时,如从主和邻舍转向自我和世界的爱,这些爱就会引领他,不过是把他从真理引向虚假;然而,思考和推理的能力仍然存在。
原因在于,这些人不是从主,而是从自己和世界获得启示或光照,这种启示或光照纯粹是属灵事物,也就是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上的幽暗。对这些人来说,在天堂之光中观看的内在人被关闭,在世界之光中观看的外在人则被打开。但在没有天堂之光流入的世界之光中看东西,就是在幽暗中去看天堂的事物。事实上,这时,此人通过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属世之光到何等程度,他就陷入虚假,由此消灭信之真理到何等程度。这就是为何世上被自我之爱主宰的博学之人因拥有更多机会或资源去证实虚假而比简单人更瞎眼。
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每个人的爱如何,他的信就如何;也叫他们明白当爱进入清晰状态时,真理进入自己的光中是什么意思,这些事上“亚伦每早晨收拾灯的时候,要烧这香”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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