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这类社群或天堂之所以被容忍,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他们通过表面的圣洁,以及表面的诚实和公正而与简单的善人联结,无论是构成最低层天堂的善人,还是仍在灵人界,尚未获准进入天堂的善人。在灵界,所有人都与同类灵人接触并联结。最低层天堂和灵人界中的简单善人主要关注外在,尽管他们本人内在并不邪恶。因此,如果在指定时间之前他们就被拆开,天堂的最低层就会被撕裂,而最低层是天堂的高层停靠于其上的基础。
主在下面这段经文中教导,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容忍,直到末期:
家主的仆人来对他说,主啊,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他们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他说,不必,恐怕薅稗子,也把麦子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直到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我的仓里。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收割的时候就是时代的完结。正如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27-30, 37-40)
这“时代的完结”表示教会的末期;“稗子”表示那些内心邪恶的人;“麦子”表示那些内心良善的人;“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好烧掉”表示最后的审判。
在这一章,主以聚拢各种鱼的比喻表达类似的含义;好的收在器具里,不好的丢弃了。论到这些人,经上还说:
时代的完结也要这样;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7, 48, 49)
这些人被比作鱼,是因为就圣言的灵义而言,“鱼”表示那些属世和外在的人,无论善恶。至于“义人”的含义,可参看下面的脚注。
脚注:
1.在圣言中,“捆”表示在一个人里面将真理或虚假排列成各个系列,所以“捆”也表示拥有这些真理或虚假的人(AC4686—4687, 5339, 5530, 7408, 10303节)。“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AC1729, 1733, 2159, 2628, 2803, 2813, 3373, 3704, 7499, 8897, 9807节)。“子”是指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情感(AC489, 491, 2623, 3373, 4257, 8649, 9807节),所以“天国之子”表示那些对来自良善的真理拥有情感的人,“恶者之子”表示那些对来自邪恶的虚假拥有情感的人;因此,后者被称为“稗子”,前者被称为“好种”,因为“稗子”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好种”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田里的种子”表示一个人从主所获得的来自良善的真理(AC1940, 3038, 3310, 3373, 10249节)。在反面意义上,“种”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AC10249节)。“田里的种子”也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对心智的滋养;“撒种”就是教导(AC6158, 9272节)。“时代的完结”表示教会的末期(AC4535, 10622节)。
2.就圣言的灵义而言,“鱼”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因而也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无论善恶(AC40, 991节)。各种动物对应于诸如在人里面的那类事物(AC45—46, 246, 714, 719, 2179—2180, 3519, 9280, 10609节)。在圣言中,主的公义和功德被归于的人被称为“义人”;如果他们的公义和功德来自他们自己,他们就被称为“不义的人”(AC5069, 9263, 9486节)。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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