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65

65.在启示录,我们

十、先前的天及其废除 

65.在启示录,我们读到:

我看见一个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启示录20:11)

后面:

我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启示录21:1)

我在本书第一章(3节)和别处已说明,新天和新地,以及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不是指可见的天空和我们所居住的大地,而是指天使天堂和教会。因为圣言本质上是属灵的,因而论述属灵事物,也就是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字义上的属世事物用来表示它们,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之物的一个基础;没有这样一个基础,圣言就不是神的工,因为它不完整。属世层,就是神性秩序的最外层或最末层,使属灵和属天的内层变得完整,以便它们能稳固地立于其上,如同房子立于地基之上。

然而,人们因从属世的角度,而不是从属灵的角度来思想圣言的内容,故以为这些和其它经文中提到的天和地是指自然界的天空和这个地球。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期盼它们能消失并毁灭,新的随之被创造出来。为防止人们永远保持这种期盼,尽管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过去了仍不见它发生,圣言的灵义被揭开,好叫人们知道圣言中的许多话的含义。只要我们以纯属世的方式思想所说的话,这些含义就无法出现在我们的理解力里面;这也包括将要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的含义。

揭秘启示录 #193

193.“我又要将我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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