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⑸他们如何被摧毁,他们的住处如何变成荒场。我在此简要描述这一点,《揭秘启示录》一书将有详述。没有人能知道此处所论述的巴比伦被摧毁了,除非有人亲眼看见这事发生。我蒙允许看见对所有人,尤其对属巴比伦者的最后审判是如何发生,又是如何实现的。因此,我会描述这一切。我获得这种许可,主要是为了向世人揭示:启示录中所预言的一切都是神所启示的,这是一本圣言的预言书。因为若不向世人揭示这一点,同时揭示包含在它的细节,如同包含在旧约先知书的细节中的内义,这本书可能会因无法理解而遭到弃绝。这会导致如此的怀疑,以至于它的内容会被认为不值得相信,并且最后的审判不会真的发生;属巴比伦者比其他人更不信。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主乐意让我作见证人。但关于临到属巴比伦者的最后审判和巴比伦的毁灭,我无法在此陈述我所看到的一切,因为这足以填满一整卷书。我在此只能讲述一些大体情况,细节则留待《揭秘启示录》一书。由于巴比伦人定居并分散于灵界的许多地区,并在那里的所有方位上都形成自己的社群,如前所示(58节),所以我会描述他们是如何在各个方位上分别被摧毁的。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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