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51

51.对外邦人或异教

51.对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几乎按着对伊斯兰教徒的审判方式来施行;只是他们不像伊斯兰教徒那样绕个大圈子,仅经过西边的一小段路。在那里,恶人与善人分开。恶人被投入两条斜伸入深渊的大裂隙,而善人则被引到基督徒所在的中心区域之上,朝向现在伊斯兰教徒所住的东部地区。有住处提供给他们;这些人在伊斯兰教徒后面,并且越过他们远远地延伸到南部。然而,在外邦人或异教徒当中,那些在世上敬拜人形式的神,并照其宗教信仰原则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与天上的基督徒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比其他人更承认并崇拜主;其中最聪明的来自非洲。我所看见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其数目如此庞大,以至于只能用无数来计算。对这么多人的审判却只需几天就完成,因为一旦人们被带入自己的爱和信,他们的真实性质就立刻确定了,他们便被带到同类灵人那里。

揭秘启示录 #170

170.“且要在我父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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