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
45.前面论述该主题的章节(28-32节)已经说明,最后的审判不是发生在地上,而是发生在灵界,就是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活过的人聚集的地方。既然如此,那么谁也不可能知道最后的审判什么时候发生。因为人人都预计它在地上发生,还以为会伴随着可见天空中的一切和地上的一切,以及整个人类的巨变。因此,为防止教会里的人出于无知活在这种信仰中,也为了防止那些思想最后审判的人永远等候它,而这最终会导致人们不相信圣言字义论到它的话,因此恐怕许多人不再相信圣言,我被允许亲眼看见现在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我看见恶人被投入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而一切都恢复秩序,良善与邪恶,或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属灵平衡重新得以建立。我被允许从头至尾看见最后的审判是如何发生的;巴比伦又是如何毁灭的;龙所表示的那些人如何被投入深渊;新天堂如何再次形成,以及耶路撒冷所表示的新教会在天上的建立。我被允许亲眼看见这一切,好让我作见证。这次的最后审判始于去年,即1757年的年初,并在这一年的年底全部完成。
584.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示他们的说法,这些说法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教会从圣言所拥有、用来敬拜主的一切的可耻说法。“他开口亵渎”表示所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假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AR 571, 582节),在此表示可耻的说法,因为这个词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祂的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同样表示圣言,因为敬拜与圣言是一致的(AR 81节)。耶和华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2, 14)
又: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已经被定罪,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的第二诫中不可亵渎或妄称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不是指别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