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人若不知道内义或灵义,永远不可能猜到启示录中的“龙”,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的“争战”,龙用来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的“尾巴”,生了一个被提到神那里去的男孩子、被龙逼迫的“妇人”,有许多角的“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与地上君王行淫的“大淫妇”,头一次和第二次的“复活”,“一千年”,“龙、兽、假先知被扔进”的“烧着硫磺的火湖”,“白马”,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取代先前天地的“新天新地”,不再有的“海”,“从天而降的新耶路撒冷城”,城的“尺寸”、“城墙”、“城门”和“各样宝石所修饰的根基”,各种“数字”分别表示什么;此外还有其它事物,这些事物对那些完全不知道圣言灵义的人来说,是最深奥的秘密。但这一切细节的含义将在我所承诺的启示录的解读中得以披露。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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