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36

36.有必要说一说这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揭秘启示录 #140

140.“众教会必知

140.“众教会必知道我是那察看肾心的”表示使教会知道,主看每个人所拥有的真理的品质和良善的品质。“七个教会”表示整个教会,和前面一样;“察看肾心”表示看一个人所相信和热爱的一切,因而看他的真理和良善的品质。“察看肾心”具有这种含义是由于对应关系,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纯由对应构成。这种对应来自这一事实:正如肾脏净化血液中被称为尿液的杂质,心脏净化血液中被称为污秽的不洁之物,同样,信之真理把人从虚假中洁净出来,爱之良善则把他从邪恶中洁净出来。
因此,古人将爱及其情感置于心,将智慧及其感知置于肾,这可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看哪,你在肾渴慕真理,你在隐秘部位使我晓得智慧。(诗篇51:6)
又:
你拥有我的肾,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诗篇139:13, 15)
又:
我心里发酸,我的肾被刺,我愚昧无知。(诗篇73:21-22)
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是鉴察心、试验肾的,要照各人的道路报应他。(耶利米书17:10)
又:
他们的口是与你相近,肾却与你远离;耶和华啊,你必看见我,察验我的心。(耶利米书12:2-3)
又:
耶和华是公义的审判官,试验肾心。(耶利米书11:20; 20:12)
诗篇:
愿你坚立义人,因为察验心肾的,是公义的神。(诗篇7:9)
又:
耶和华啊,求你察看我,试验我,审察我的肾、我的心。(诗篇26:2)
在这些地方,“肾”表示聪明与信仰的真理,“心”表示爱与仁的良善。“心”表示爱及其情感,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371-393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