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 #26

26.⑶为叫我能知道

26.⑶为叫我能知道,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我蒙允许与许多人交谈,其中有生活在大洪水之前的人,有生活在大洪水之后的人,有从旧约圣言为我们所知的一些犹太人,有生活在主时代的人,以及许多生活在后来的世纪,直到今日的人;此外我还与所有活在肉身时我所认识并已死去的人交谈,也与小孩子和许多外邦人或非基督徒交谈。这段经历使我完全确信,自最初创造这个星球以来,凡曾生而为人者,没有一个不在天堂或在地狱。

揭秘启示录 #148

148.启2:27.

148.启2:27.“他必用铁棒辖管他们”表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同时通过来自属世之光的理性事物。“铁棒”或“铁杖”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在圣言中,“棒或杖”表示能力,“铁”表示属世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同时表示人的属世之光;真理的能力就在于这两者。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在它的能力中,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7-49节)。原因在于,字义是其灵义的基础、容器和支撑(SS 27-36节)。一切能力都在被称为属世事物的终端中(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05-221节),因而在圣言文字的属世意义和人的属世之光中。因此,这些就是祂用来“制伏列族”,也就是战胜来自地狱的邪恶的“铁棒”。在以下经文中,“铁棒”所表相同;诗篇:
你必用铁棒打碎列族,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篇2:9)
启示录: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棒辖管所有民族的。 (启示录12:5)
又:
有利剑从骑白马的那一位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棒辖管他们。(启示录19:15)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以口中的棒击打恶人。(以赛亚书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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