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98

98.父与子,就是神

98.父与子,就是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在主里面合一。这是当今教会的信条,也与圣言一致。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原因就在于唯信称义的教义,很多神职人员为了寻求学术上的声望以得到荣耀和晋升,狂热地传播这一教义,竟到了它充斥并围困其整个心智的地步。由于该教义如被称为酒精的酒神(vinous spirit)那样使他们的思维醉了,所以他们就象醉汉,看不见教会这一最根本的信条:即耶和华神降下来并取了人的样式。然而,这种合一是人借以与神结合的唯一途径,人凭着如此结合而得救。若深思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谁都能看出,救恩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
我在此首先证明,父与子,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其次证明这是一种相互合一。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的概念,整个基督教界都把它当作有关神的教义。其中,我们读到如下内容: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既为神,又为人;尽管祂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因神为自己取了一人身。事实上,祂完全为一,为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是一人,故神与人是一基督。
他们是这样理解这一教义的,即来自永恒的神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一个这样的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非三,所以若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合一,那么该教义就与圣言相符。在圣言中,经上说,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35);那是祂灵魂和生命的源头;故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看见并认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祂因此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上述及很多其它经文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救赎主”(参看83节)。

揭秘启示录 #745

745.启17:15

745.启17:15.“天使又对我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那些具有这种宗教的各种教义和纪律,又具有它的各种宗教信仰和承认的人,在教皇的统治之下,但却处于被这种宗教说服各种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约翰看到的那淫妇所坐的“众水”就是本章第一节所提到的“众水”;在那里,经上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那里的“众水”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可参看AR 719节)。经上说,这些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因为这些表示所有出于其各种教义、纪律、宗教信仰和承认而在教皇的统治之下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人(AR 483节);“群众”表示那些处于纪律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宗教信仰的人(AR 483节);“舌头”表示那些处于承认的人(AR 282, 483节)。现在说这些话,是因为前文论到那些处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本身的人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启17:8-11);然后论到高贵的法兰西民族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启17:12-14);因此这里论到在教皇统治之下的其余的人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本节之后, 经上又论到新教徒(启17:16, 17);因此,一切都是按正当顺序来预言的。众所周知,有些人在教皇的统治之下,处于各种教义、纪律、宗教信仰和承认;因为这种宗教说服在不同国家不是以同样的方式来遵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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