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98

98.圣父和圣子,也

98.圣父和圣子,也就是神性和人身,就像灵魂和身体一样在主里面合一,这一点与当今教会的信仰,也与圣言是一致的;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这是由于唯信称义的教义,或说罪魁祸首就是唯信称义的教义。大多数寻求学术名声,以获得荣誉和晋升或财富的神职人员,都全心全意地倾向于这种教义,或说如此狂热地传播它,直到如今这个教义占据并困扰了他们的整个心智。由于该教义像被称为酒精的烈酒一样使他们的思维喝醉了,所以他们就像醉汉,没有看见教会的这个最基本的真理或最关键的元素,即:正是耶和华神降临并取了一个人身;然而,只有通过这种合一,人才能拥有与神的结合,并通过结合而拥有拯救。凡考虑到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进而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之人,都能看出,拯救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但首先要在此说明,圣父与圣子,即神性与人身在主里面的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然后说明,这种合一是相互的。《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像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而整个基督教界都视该信经为关于神的教义。在那里,我们读到:“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祂全为一,为一位格;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他们是这样来理解这个教义的: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这种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不是三,所以当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与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一种合一时,那么该教义与圣言是一致的。在圣言中,经上说:

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 35)

这是祂的灵魂和生命的源头;因此,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人看见并认识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的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因此,祂拥有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

并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可以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也经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救赎主耶和华”(参看TCR 83节)


真实的基督教 #122

122.主已经拯救了

122.主已经拯救了灵界,并将通过灵界把教会从普遍的诅咒或定罪中拯救出来,这一点可通过与一位国王对比来说明,这个国王通过战胜敌人解放了被敌人俘虏,戴上锁链,关进地牢的王子,即他的儿子们,把他们带回王宫。这一点也可通过与一个牧羊人对比来说明,这个牧羊人像参孙和大卫一样,把他的绵羊从狮子或熊的口中救出来,或当这些野兽从林中窜到田间时,他就把它们赶回去,一直把它们追到最远的边界,最后把它们赶到沼泽地或沙漠,然后回到他的绵羊身边,安全地放牧它们,领它们喝清泉水。这一点还可通过与一个人对比来说明,这个人看见一条蛇盘在路上准备去咬旅行者的脚跟,于是就抓住它的头,尽管这蛇缠在他手上,但他还是把它带回家,砍下它的头,把身子扔进火里。这一点又可通过与一个新郎或丈夫对比来说明,这个新郎或丈夫看到一个通奸者企图对他的新娘或妻子施暴,便击打他,要么用手里的剑刺伤他,要么用拳头击打他的腿和腰或后背,要么叫仆人把他扔到大街上,并拿着棍子把他追到他家里,从而救下他的新娘或妻子,把她带到自己的卧室。此外,在圣言中,“新妇”和“妻子”是指主的教会,而“通奸者”是指那些侵犯教会,或亵渎的人,也就是那些玷污祂圣言的人。犹太人就是这么做的;这就是为何主称他们为“一个通奸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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