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如今的基督教会都声称并相信,唯独主通过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不过,他们认为十字架受难本身就是救赎行为,然而,那并非救赎行为,而是荣耀其人性的行为(这是关于救赎的114-137节所论述的主题)。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祂在灵界所执行的最后审判。那时,祂将恶者与善者、山羊与绵羊分开,将那些与龙的兽沆瀣一气的人(启示录13章)逐出天堂。祂通过配得者组建了一个新天堂,通过不配者组建了一个新地狱,并逐步将各处的一切事物归回秩序,而且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因为公义就在于照神性秩序做一切事,并使一切脱离秩序的事物得以恢复。神性秩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含义:
我理当这样尽神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在旧约中还有这些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治理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550.启12:9.“大龙被摔下来,就是那古蛇,又叫魔鬼和撒但”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从主转向他们自己,从天堂转向世界,从而因肉体而变得感官化,不能不处于其欲望的邪恶,由此处于虚假,并因与主和天堂分离而变成魔鬼和撒但。至于“龙”是指谁,可参看前文(AR 537节);这些人因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十诫列入不会带来任何救赎的作为当中而被称为“古蛇、魔鬼和撒但”;“蛇”表示一个因肉体而感官化的人(AR 424节),他从主转向他自己,从天堂转向世界;“魔鬼”表示那些处于欲望的邪恶之人;“撒但”表示那些由此处于虚假的人(AR 97, 153e, 856—857节)。这也是迷惑夏娃和亚当的那条蛇,这一点从对他的描述和向他所发的咒诅(创世记3:1-5, 14, 15)明显可知。“龙”在此被称为“魔鬼和撒但”,但他被如此称呼,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是魔鬼和撒但;因此,地狱整体上被如此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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