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如今的基督教会都声称并相信,唯独主通过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不过,他们认为十字架受难本身就是救赎行为,然而,那并非救赎行为,而是荣耀其人性的行为(这是关于救赎的114-137节所论述的主题)。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祂在灵界所执行的最后审判。那时,祂将恶者与善者、山羊与绵羊分开,将那些与龙的兽沆瀣一气的人(启示录13章)逐出天堂。祂通过配得者组建了一个新天堂,通过不配者组建了一个新地狱,并逐步将各处的一切事物归回秩序,而且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因为公义就在于照神性秩序做一切事,并使一切脱离秩序的事物得以恢复。神性秩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含义:
我理当这样尽神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在旧约中还有这些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治理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517.“其余的都害怕,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表示那些将某种仁之良善与信结合起来的人,当看到他们的毁灭时,就承认主,并被分离。“其余的”在此是指那些将某种仁之良善与信结合起来的人;“害怕”表示当他们看到其他人的毁灭时,因害怕;“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表示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将荣耀归给”表示承认和敬拜;“天地之神”是指主,因为祂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这些人因出于害怕承认主,所以被分离,这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接受检查,看看他们出于哪个源头行善,是出于自己行善,还是出于主行善。所有不避恶如罪,也就是说,不照十诫生活的人都出于自己行善;而那些如此避开并生活的人出于主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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