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5)通过救赎的行为,主使自己成为公义。在当今的基督教会,人们断言并相信,唯独主凭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凭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但他们以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行为本身。然而,这不是一种救赎行为,而是一种荣耀祂人身的行为;后面关于救赎那一章(TCR 114-137节)将论述这个主题。主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这些:祂施行了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发生在灵界;那时,祂将恶人与善人、山羊与绵羊分离,把那些与龙的兽构成一体的人(启示录13章)赶出天堂;祂从配得上的人中形成了一个新天堂,从不配的人中形成了一个地狱,并在天堂和地狱逐渐使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最终建立了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救赎行为,主通过这些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因为公义就是照神序做一切事,将凡偏离秩序的都恢复秩序,因为神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我理当这样尽神全部的义。(马太福音3:15)
这也是旧约中这些话的意思: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以赛亚书: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坚立它。(以赛亚书9:7)
又: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844.犹太人比其他人更意识不到他们在灵界,反而以为他们仍在自然界。这是因为他们完全是外在人,没有对宗教的内在概念,或说没有从内在思考过任何宗教主题。因此,他们仍和以前一样继续谈论弥赛亚;有些人说,祂会和大卫一起到来,戴着冠冕闪闪发光地走在他们前面,领他们到迦南地;在路上,祂会举起杖,使他们要穿过的河流干涸,那时基督徒(在他们自己当中,他们称基督徒为外邦人)会抓住他们的衣襟,卑微地哀求被允许与他们同去;而他们会根据其财富的多寡接受富人,这些富人也要服侍他们。他们通过撒迦利亚书(8:23)和以赛亚书(66:20)中所写的,以及论到大卫的话,即他要来作他们的王和牧人(耶利米书30:9; 以西结书34:23-25; 37:23-26)来确认这些观念或这种信仰。他们完全不愿意听到,在这些经文中,“大卫”是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犹太人”是指那些将属于祂教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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