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93

93.由于天使加百列

93.由于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将要从你所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所以来自圣言的以下经文将说明,在其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以色列的圣者;但以理书:

我在异象中观看,看哪,一位守望者,就是一位圣者,从天而降。(但以理书4:13, 23)

哈巴谷书:

神从提幔而来,圣者从巴兰山临到。(哈巴谷书3:3)

以赛亚书:

我是耶和华,圣者,是创造以色列的,你们的圣者。(以赛亚书43:14, 15)

又:

以色列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耶和华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又: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是以色列的圣者,你的救主。(以赛亚书43:1, 3)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就是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7:4)

又: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48:17)

又: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54:5)

诗篇:

他们试探神和以色列的圣者。(诗篇78:41)

以赛亚书:

他们离弃耶和华,惹怒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4)

又:

他们说,使以色列的圣者从我们面前止息。所以,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30:11, 12)

又:

说,任祂赶快成就祂的作为,使我们看看;任以色列圣者所谋划的临近到来。(以赛亚书5:19)

又:

到那日,他们要诚实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0:20)

又: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以赛亚书12:6)

又:

以色列的神说,当那日,人的眼目必仰望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7:6, 7)

又:

人间贫穷的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以赛亚书29:19; 41:16)

耶利米书:

那地充满违背以色列圣者的罪。(耶利米书51:5; 也可参看以赛亚书55:5; 60:9; 以及别的地方)

“以色列的圣者”是指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天使对马利亚说:

将要从你所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虽然名字不同,但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为一,这一点从刚才所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声明,耶和华就是那以色列的圣者。这一点从主被称为以色列神的众多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17:6; 21:10, 17; 24:15; 29:23; 耶利米书7:3; 9:15; 11:3; 13:12; 16:9; 19:3, 15; 23:2; 24:5; 25:15, 27; 29:4, 8, 21, 25; 30:2; 31:23; 32:14, 15, 36; 33:4; 34:2, 13; 35:13, 17, 18, 19; 37:7; 38:17; 39:16; 42:9, 15, 18; 43:10; 44:2, 7, 11, 25; 48:1; 50:18; 51:33; 以西结书8:4; 9:3; 10:19, 20; 11:22; 43:2; 44:2; 西番雅书2:9; 诗篇41:13; 59:5; 68:8)。


真实的基督教 #356

356.(1)人能为

356.(1)人能为自己获得信仰。这在前面的章节(TCR 343-348节)已经说明如下:信仰本质上是真理,任何人都能从圣言中获得真理,并且只要人为自己获得并热爱它们,他就开始获得信仰,或将信仰的开始植入自己。对此,要补充的是,除非人能为自己获得信仰,否则圣言关于信仰所吩咐的一切都将是空话,毫无用处。因为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凡信子的人都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约翰福音3:36; 6:40)

我们还读到:

耶稣要差保惠师来,祂要为罪指证世人,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更不用提前面(TCR 337—338节)所引用的其它许多经文了。此外,所有使徒都传扬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如果一个人双手无力地下垂,站在那里像一个有移动关节的雕像,等候流注,与此同时,这些关节只能努力接受这种流注,从里面朝与信仰无关的东西移动,或说没有任何信仰行为的内在冲动,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义呢?因为在与罗马天主教分离的基督教界,现代正统派教导如下:“就良善而言,人完全败坏并死亡,以至于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人性里面没有剩下,现在仍没有留下一丝属灵力量,使他能出于自己或凭自己准备好接受神的恩典,或在被提供时理解或保留它。他也不能在属灵事物上为自己去理解、相信、拥抱、思考、意愿、开始、实行或完成、行动、运作、合作,或应用于恩典,或使自己适应恩典,或完全或半部分或最小程度地朝他自己的转变做点什么。此外,在关注灵魂救赎的属灵事物上,人就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雕像,或像没有生命的木石,不用眼睛、嘴巴,或其它任何感官。尽管如此,他仍拥有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能支配他的外在肢体,参加公共集会,听圣言和福音。”这个教义出现在福音派或路德教会的一本书中,这本书被称为《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656, 658; 661-663; 671-673页)。当牧师宣誓就职时,他们会对着这本书宣誓,并对这一信仰宣誓。改革宗教会或加尔文教徒也有类似的信仰。然而,凡拥有理性和宗教的人,谁不会对这些荒谬可笑的言论嗤之以鼻?难道他不会对自己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圣言有什么意义呢?宗教有什么意义呢?牧师的职位有什么意义呢?讲道又有什么意义呢?它们都将毫无意义,是纯粹的空洞和毫无意义的声音。告诉一个但凡有点判断力的异教徒,你希望他皈依,他在皈依和信仰方面是纯被动的,难道他不会像看待一个空器皿一样看待基督教?因为如果你剥夺了一个人貌似凭自己相信的能力,那么他不就只是一个空器皿吗?不过,在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一章,这些问题会呈现在更清晰的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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