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由于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将要从你所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所以来自圣言的以下经文将说明,在其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以色列的圣者;但以理书:
我在异象中观看,看哪,一位守望者,就是一位圣者,从天而降。(但以理书4:13, 23)
哈巴谷书:
神从提幔而来,圣者从巴兰山临到。(哈巴谷书3:3)
以赛亚书:
我是耶和华,圣者,是创造以色列的,你们的圣者。(以赛亚书43:14, 15)
又:
以色列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耶和华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又: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是以色列的圣者,你的救主。(以赛亚书43:1, 3)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就是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7:4)
又: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48:17)
又: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54:5)
诗篇:
他们试探神和以色列的圣者。(诗篇78:41)
以赛亚书:
他们离弃耶和华,惹怒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4)
又:
他们说,使以色列的圣者从我们面前止息。所以,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30:11, 12)
又:
说,任祂赶快成就祂的作为,使我们看看;任以色列圣者所谋划的临近到来。(以赛亚书5:19)
又:
到那日,他们要诚实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0:20)
又: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以赛亚书12:6)
又:
以色列的神说,当那日,人的眼目必仰望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7:6, 7)
又:
人间贫穷的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以赛亚书29:19; 41:16)
耶利米书:
那地充满违背以色列圣者的罪。(耶利米书51:5; 也可参看以赛亚书55:5; 60:9; 以及别的地方)
“以色列的圣者”是指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天使对马利亚说:
将要从你所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虽然名字不同,但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为一,这一点从刚才所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声明,耶和华就是那以色列的圣者。这一点从主被称为以色列神的众多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17:6; 21:10, 17; 24:15; 29:23; 耶利米书7:3; 9:15; 11:3; 13:12; 16:9; 19:3, 15; 23:2; 24:5; 25:15, 27; 29:4, 8, 21, 25; 30:2; 31:23; 32:14, 15, 36; 33:4; 34:2, 13; 35:13, 17, 18, 19; 37:7; 38:17; 39:16; 42:9, 15, 18; 43:10; 44:2, 7, 11, 25; 48:1; 50:18; 51:33; 以西结书8:4; 9:3; 10:19, 20; 11:22; 43:2; 44:2; 西番雅书2:9; 诗篇41:13; 59:5; 68:8)。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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