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因此,在全世界,凡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民族,没有不承认一位神和神是一的。从刚才所论述的进入人们灵魂的神性流注可以推知,每个人里面都有一种内在指示,即:有一位神,祂是一。然而,仍有些人否认有一位神,有些人承认自然为神,有些人承认不止一位神,有些人拜偶像为神;这可能是因为这些人用世俗和肉体事物堵塞或关闭了其理性或理解力的内层,从而抹去了他们对神的最初或孩童般的观念,同时从心里弃绝一切宗教,并将其抛在脑后。基督徒承认一位神;至于以哪种方式承认,这从他们已确立的信经或普遍承认的信仰明显看出来,信经如下:天主教的信仰是这样: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神性位格有三,即父,子、圣灵,然而,非三神,乃一神。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就是关于神的一体性的基督教信仰。但在这个信经中,神的三位一体和神的一体性是彼此冲突、相互矛盾的,这一点将在神性三位一体那一章说明。
世界上其他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民族都一致承认神是一,包括在其帝国或领土上的所有伊斯兰教徒,非洲大陆上许多国家的非洲人,以及许多国家的亚洲人,更不用说现代的犹太人了。在黄金时代,拥有某种宗教的大多数上古之人都拜一位神,他们称这位神为耶和华。在接下来的时代,直到当世俗之爱和后来的肉体之爱开始关闭理解力的高层区域(这个区域以前是敞开的,就像敬拜一位神的圣殿和圣所)时,君主政府建立之前的古人也是如此。但为了重新打开它们,从而恢复对一位神的敬拜,主神在雅各的后代中间建立了一个教会,并将下面这一条置于其宗教的一切诫命之首:
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3)
此外,这时祂所恢复的耶和华这个名,表示至高无上和独一无二的存在,在宇宙中,或存在于宇宙中的一切的源头。朱庇特,一个可能源于耶和华的名字,被古代异教徒当作至高无上的神来敬拜;他们也给构成他宫廷的其他许多神明披上神性,或说将神性归于他们;而在随后的时代,一些智者,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承认这些不是神,而是一位神的众多特性、品质和属性,它们被称为神是因为它们每一个里面都有某种神性事物。
384.“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这从“能力”、“杀害”、“第四部分”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能力”是指影响,因为能够表示影响;“杀害”或“杀死”是指剥夺良善和真理(对此,参看AE 366节);“第四部分”是指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教会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对此,参看AE 29, 304节)。由于教会凭那里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为一个教会,还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都必须来自圣言,所以同时也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的教义。由此可见,“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表示给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些也由“死亡和地狱”来表示。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剥夺了自己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良善的一切感知和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从那些由于生活的邪恶而处于教义的虚假之人身上看得很清楚。这些人虽读圣言,却要么看不到其中的真理,要么通过把这些真理应用于自己的观点或原则之虚假和自己的爱之邪恶而歪曲它们;因为圣言的字义具有这种性质: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看到其中的真理,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看到虚假;事实上,字义适合小孩子、少年人和简单人的理解,因此是照着表象来写的;但只有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才看到的真理仍隐藏在这字义中,那些处于邪恶的人不想看到它们,而是通过曲解将一切事物都应用于他们自己的爱之邪恶和自己的观点或原则之虚假,这从教会中如此多的异端,尤其从极其恶毒的巴比伦异端,以及犹太异端很明显地看出来。
“第四部分”之所以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是因为数字“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此,“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结合的一切。圣言经常提到“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译注:a third part,a fourth part,经上译为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那些不知道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的人可能会以为“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是指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是指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或以为它们表示某个部分或某种事物;而事实上,“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表示一切真理,“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由于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所以“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在此表示对这些的剥夺,因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三”、因而“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论及真理,这一点在下文会看到,那里提到了这个数字。但“四”、因而“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论及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因为它们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来自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当那里的天使谈到良善与真理或爱与信的结合,并且他们的言语指向数字时,数字四就显示出来,有时数字二,或八、十六也显示出来,因为这些数字具有类似含义;相乘或相除得出的数字与乘出或除出它们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5291, 5335, 5708, 7973节)。天使的言语也落入数字,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263节)一书。“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一点起源于天上的四个方位,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住在其中的两个方位上,即住在东方和西方,那些处于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住在另两个方位上,即住在南方和北方(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节)。因此,“四个方位”或“四风”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四”表示它们的结合。“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之所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一切,是因为此处“四分之一”构成一切或全部,“四分之一”表示结合;因此,“杀害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结合的一切或全部,因而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哪里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它们就不在哪里,因为良善不能没有真理而被赐下,真理也不能没有良善而被赐下;它们本质上为一,因为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这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27节)所说的,以及那里所引用的关于良善和真理的章节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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