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因此,在全世界,凡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民族,没有不承认一位神和神是一的。从刚才所论述的进入人们灵魂的神性流注可以推知,每个人里面都有一种内在指示,即:有一位神,祂是一。然而,仍有些人否认有一位神,有些人承认自然为神,有些人承认不止一位神,有些人拜偶像为神;这可能是因为这些人用世俗和肉体事物堵塞或关闭了其理性或理解力的内层,从而抹去了他们对神的最初或孩童般的观念,同时从心里弃绝一切宗教,并将其抛在脑后。基督徒承认一位神;至于以哪种方式承认,这从他们已确立的信经或普遍承认的信仰明显看出来,信经如下:天主教的信仰是这样: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神性位格有三,即父,子、圣灵,然而,非三神,乃一神。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就是关于神的一体性的基督教信仰。但在这个信经中,神的三位一体和神的一体性是彼此冲突、相互矛盾的,这一点将在神性三位一体那一章说明。
世界上其他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民族都一致承认神是一,包括在其帝国或领土上的所有伊斯兰教徒,非洲大陆上许多国家的非洲人,以及许多国家的亚洲人,更不用说现代的犹太人了。在黄金时代,拥有某种宗教的大多数上古之人都拜一位神,他们称这位神为耶和华。在接下来的时代,直到当世俗之爱和后来的肉体之爱开始关闭理解力的高层区域(这个区域以前是敞开的,就像敬拜一位神的圣殿和圣所)时,君主政府建立之前的古人也是如此。但为了重新打开它们,从而恢复对一位神的敬拜,主神在雅各的后代中间建立了一个教会,并将下面这一条置于其宗教的一切诫命之首:
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3)
此外,这时祂所恢复的耶和华这个名,表示至高无上和独一无二的存在,在宇宙中,或存在于宇宙中的一切的源头。朱庇特,一个可能源于耶和华的名字,被古代异教徒当作至高无上的神来敬拜;他们也给构成他宫廷的其他许多神明披上神性,或说将神性归于他们;而在随后的时代,一些智者,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承认这些不是神,而是一位神的众多特性、品质和属性,它们被称为神是因为它们每一个里面都有某种神性事物。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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